孟晚舟案追踪:汇丰的“局” 华为的“据”

海外   来源:《财经》杂志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7-29 09:02:10
  加拿大当地时间7月23日下午,负责审理孟晚舟引渡案的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的一个法庭(下称“加拿大法庭”)公开了华为最新提交的部分证据。
 
  这些证据回应了美国司法部的一个重要指控:孟晚舟欺骗了包括汇丰银行在内的银行,误导了他们对华为与Skycom公司真实关系的判断,这导致汇丰银行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法规。
 
  孟晚舟律师团队提交的抗辩申请认为,美国司法部歪曲了事实,“对孟女士的案件记录进行了不适当的剪裁”,以“支持其刑事责任立论”,这包括选择性地引用证据。
 
  这些证据是孟晚舟律师团队在7月17日提交给加拿大法庭的,包括了对汇丰转交给美国司法部的华为PPT的质疑、一系列华为与汇丰银行的邮件往来记录等。如果这些证据被法庭所采信,美国司法部对孟晚舟“欺诈汇丰”的指控就无法成立。
 
  7月24日,《人民日报》率先以“孟晚舟案证据公开!汇丰银行构陷,美国一手炮制”为题报道了这一最新动态。当天,深圳银保监局发布同意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关闭的公告。
 
  汇丰银行当日向《财经》记者回应,这是该行适时评估并按需优化的日常工作之一,是正常网点调整计划的一部分。目前,汇丰仍是内地规模最大、网点最多的外资银行,近170家网点覆盖全国57个城市,其中约三分之一位于广东。中国是汇丰增长策略的核心所在,未来将继续在中国内地加大投入。
 
  7月25日,汇丰银行发布了一份关于华为事件的回应公告,主要有三个内容:
 
  其一,汇丰集团称媒体对案件进展的最新报道中存在对事实的误读。汇丰没有参与美国司法部关于对华为展开调查的决定,也没有鼓动美国司法部这样做。汇丰更没有介入美国司法部关于逮捕华为首席财务官或起诉华为的决定;
 
  其二,汇丰对华为没有任何恶意,也没有“构陷”华为。汇丰集团向美国司法部提供的材料是应其官方正式要求而提供的;
 
  其三,汇丰从未“设置陷阱诱捕华为”。
 
  今年5月27日,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失去了重获自由的第一个机会。新的博弈还在继续。据《中国日报》报道,8月17日,加拿大法院将恢复引渡听证会,审查加拿大和美国行政当局提供的信息和证据的可采纳性;而关于美加行政当局是否滥用司法程序的辩论将于2021年2月16日开始。审理此案的加拿大法院希望在2021年5月之前结案。
 
  可以看到,孟晚舟律师团队将辩护重点放在了两个地方:一是美加当局提供证据的可采纳性;二是美加是否滥用司法程序。
 
  01
 
  关键PPT
 
  2013年8月22日下午4点左右,孟晚舟和她的几位同事带着一份名为《Trust, Compliance & Cooperation》(《信任、合规与合作》)的16页PPT,走进地处中环的国际金融中心商场(IFC),商场二层有一个名为Le Pain Grille La Loggia的意大利牛排馆,孟晚舟在这里会见了时任汇丰亚太区全球银行业务负责人Alan Thomas。
 
  当时,汇丰正深陷美国司法部的调查漩涡。
 
  2012年7月,美国参议院发布调查报告,认定汇丰涉嫌帮墨西哥毒贩洗钱,协助转移可疑资金。当年12月,汇丰银行向美国政府支付19.2亿美元的罚金,并与美国司法部达成为期五年的《延期起诉协议》(DPA),美国向汇丰派驻了200到400位监控人员。
 
  但汇丰的麻烦没有马上结束。2012年12月和2013年1月,路透社连发两篇报道称,Skycom(中文名为“星通技术有限公司”)与华为有密切关系,华为通过星通在伊朗从事违反美国制裁法律的业务,包括转卖美国电脑设备给伊朗。路透社认为,华为是星通的拥有者和运营人。汇丰银行看到报道后,要求华为澄清。
 
  在汇丰的多次约见后,有了孟晚舟和汇丰高管Alan Thomas的牛排馆之约。
 
  在那份PPT的第6页,孟晚舟向Alan Thomas解释了华为与Skycom的关系,承认自己曾是这家企业的董事。但在第7页中强调,华为已将股权转让,自己也退出了董事会。
 
  这份PPT称,“作为华为的业务伙伴,星通与华为一起在伊朗开展销售和服务业务”,“华为在伊朗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并提供民用电信解决方案⋯⋯”。
 
  PPT第7页上的内容显示:华为曾经是星通的股东,我(孟晚舟)曾经是星通的董事会成员,持有股份和董事会席位有利于华为加强对星通的合规监控。华为未来会通过其在伊朗的当地子公司经营业务,不再需要持有星通的股份和董事会席位。考虑到这一点,华为已经出售了在星通公司的所有股份,我(孟晚舟)也辞去了在星通公司的董事会职位。
 
  美国检方在《案件记录》(ROC)和《补充案件记录》(SROC)中称,“孟晚舟在2013年向汇丰银行做了不实陈述,未充分陈述华为与位于伊朗的星通公司之间的关系”。这导致汇丰银行向华为提供金融服务,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金融和贸易制裁条例,使汇丰银行可能因此而蒙受损失。
 
  美国司法部据此起诉孟晚舟欺诈汇丰银行,请求加拿大将她引渡到美国。
 
  美国检方坚称,孟晚舟没有如实陈述华为与星通公司的真实关系,华为仍然继续控制着星通公司在伊朗的业务运营。但华为表示,早在2009年,华为已经全部售出自己在星通所持的股份,孟晚舟也辞去了在星通的职务,这要早于牛排馆之约4年。
 
  孟晚舟辩护律师团认为,从银行的立场考虑,知晓客户在伊朗是否有业务,是评估业务风险的要素,而孟晚舟2013年8月应邀赴香港与汇丰相关人员会面时已经详细介绍这方面情况,不存在“欺诈”,但美国检方刻意忽略了这个关键事实。
 
  国际律所Arnold&Porter合伙人 John B. Bellinger提供的证言显示:美国政府提交的《案件起诉记录》和《补充案件起诉记录》选择性省略了孟晚舟在2013年PPT第6页的关键陈述。孟晚舟在PPT中清晰介绍了华为在伊朗与星通的合作,同时她也向汇丰确认,华为在伊朗也与其他实体合作从事正常业务。
 
  2013年8月22日香港牛排馆会面后,Alan Thomas向孟晚舟请求,希望这份PPT的英文版在当年的9月3号前交给汇丰。华为的法务团队反复提示孟晚舟相关风险,但孟仍将英文版PPT发给了Alan Thomas。
 
  后来,汇丰将PPT交给了美国司法部。汇丰在7月25日的回应中称,“汇丰集团向美国司法部提供的材料是应其官方正式要求而提供的。在回应美国司法部信息要求时,汇丰仅是提供事实性信息。”
 
  这份PPT成为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拘的直接证据。接近华为的人士称,华为与汇丰的牛排馆会面疑点重重,不是一次简单的商务交流。
 
  该人士称,首先,一般银行约见客户都是通过正式邮件往来,但汇丰此次并没有发邮件;其次,孟晚舟和Alan Thomas在职级上差距甚大,二人见面不符合常规。
 
  当时,汇丰集团已经与美国司法部签署了延期起诉协议(DPA),并被监管。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汇丰前行政总裁John Flint透露:“银行中随时有200到400位美国监控人员,他们可以查看银行所有讯息”。
 
  7年过去了,当时孟晚舟向Alan Thomas展示PPT的牛排馆被一家开放式的法式西饼甜点店取代,三面围挡也被拆除。当事人Alan Thomas在2017年9月退休。据媒体报道,他是一个酒店的拥有者,喜欢户外活动和高尔夫,有媒体请求采访,但他再没有公开发声。时任汇丰行政总裁John Flint,汇丰大中华区行政总裁黄碧娟先后在2019年8月辞职,汇丰声明他们的辞职与华为事件无关。唯一处于舆论风口浪尖之上的是当年展示PPT的孟晚舟,她迄今已在加拿大被监视居住近600天。
 
  02
 
  可疑的邮件
 
  根据《美国案件起诉记录》,汇丰称:只有“初级”员工清楚华为与香港星通的关系,这些“初级”员工没有将相关信息传递给“高级”管理者,导致“高级”管理者只能依赖孟晚舟提供的PPT判断风险。
 
  孟晚舟律师团依据最新证据称,汇丰完全知晓华为与香港星通的关系。从华为发给汇丰的香港星通2009/2010财报可知,汇丰完全了解香港星通在伊朗的业务情况。
 
  往来邮件显示,汇丰不同区域、不同业务、不同层级的员工都在和华为直接沟通星通的银行业务,比如有一名职务为高级副总裁(Senior Vice President)的香港员工曾与华为员工沟通香港星通银行账户权签人的变更,还有经理助理、副总裁等不同层级的来自汇丰香港、深圳、新加坡的员工在处理星通业务。
 
  在华为提交的证据包中,金融咨询机构StoneTurn纽约办公室合伙人Julie Copeland的证言显示,像华为这样的大体量且具有全球重要性的客户,一般会由金融机构的高级别员工来进行服务。汇丰银行在向风险委员会汇报美国制裁法相关事宜时,会对客户进行总体、细致的审查,银行最高层也会参与评估工作,不会仅依赖于客户提供的一份文件。
 
  7月28日,《财经》就这些往来邮件请求汇丰置评,汇丰相关人士表示,由于汇丰不是案件的当事方, 因此不便评论案件的细节。
 
  亦有审阅过这些邮件的专业人士对《财经》表示,这些邮件证明了汇丰和华为、星通确实有业务往来,但还不能强有力地证明出现在邮件中的汇丰员工知道华为与星通的关系。并且,美国司法部起诉星通是因为其从事违禁业务,这些邮件不能证明汇丰员工知晓星通有违禁业务。
 
  03
 
  下一阶段的两条线
 
  回顾孟晚舟案件的几次庭审过程可以发现,在此前的几次庭审中,孟晚舟律师团的辩护角度是:该案件是否符合双重犯罪(Double Criminality)标准。“双重犯罪”要求:可引渡的犯罪必须是请求引渡和被请求的两国都认为是犯罪的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孟晚舟的行为只违反了美国法律,但没违反加拿大法律,她就应该被当庭释放,不能被引渡到美国。
 
  但在5月27日的庭审中,主审法官Heather Holmes在判决书强调:虽然加拿大并没有对伊朗实施制裁,但这并不影响孟晚舟以同样的罪名在加拿大被起诉。即“双重犯罪”。
 
  所谓双重犯罪,指的是孟晚舟被指控的行为在加拿大和引渡申请国美国,都可被认为是犯罪行为。这是加拿大引渡案件被批准的必要条件——对犯罪嫌疑人的指控应该在加拿大和寻求引渡的国家中都构成犯罪。
 
  根据加拿大法律制度,只要被引渡人的行为在加拿大同样被认定为犯罪,则确立双重犯罪。具体被指控何种罪行无关紧要,罪行的具体要素也不必与外国罪行相匹配;如果被引渡人面临多项犯罪的指控,只要其中一项犯罪在加拿大应受到惩处,即可认为双重犯罪成立。
 
  也就是说,孟晚舟通过否定“双重犯罪”而避免被引渡到美国,这条路走不通。
 
  因此,在此后的流程中,孟晚舟的辩护团队改变了打法,将案件辩护重点放在了两个地方:一是美加当局提供证据的可采纳性,二是美加是否滥用司法程序。
 
  孟晚舟律师团提供的新证据主要聚焦于前者,反驳美加当局提供证据的可采纳性。
 
  律师团还要求调阅加拿大安全情报局(Canadian Security Intelligence Service, CSIS)拘捕孟晚舟的有关文档。
 
  今年7月16日-17日,CSIS提供了和拘捕当日有关的记录文档,其中包括一封电子邮件,一份操作说明(operational notes),一份报告以及2018年12月1日在孟机场被捕之前和之后写的三份所谓的“情况报告”("situation reports"),其中大量内容因为涉及机密信息被遮盖。但律师团坚持向法院申请阅读全部信息。
 
  当地时间7月27日,加拿大法院展开聆讯,讨论加拿大安全机构提交的文件是否能够全文披露给孟晚舟律师团队。据路透社报道,法院以可能危害国家安全为由,认为不能支持孟晚舟律师团的要求,但这不是最终结果,当地时间本周四,法院将再次举办一场闭门听证会,继续就此辩论。
 
  根据加拿大媒体的报道,CSIS提交的文档显示,拘捕行为将在全球引起巨大震动("The arrest is likely to send shock waves around the world and is certain to be a significant bilateral (Canada/China; U.S./China) issue,"),一定会引起加拿大/中国和美国/中国的双边问题,并对加拿大产生一系列的后续影响。
 
  CSIS文档还证实,在拘捕前CSIS和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有过预先沟通,说明这是双方的共同行动。
 
  CSIS的报告说,孟被捕时“FBI不会介入,以免产生影响。”孟晚舟律师团主张,CSIS的声明和其他陈述都证明CSIS“有意识地掩盖了FBI的介入”。
 
  美加行政当局是否违反司法程序是律师团的另一个着力点。根据《人民日报》的报道,加拿大法院2018年11月30日签发的孟晚舟临时逮捕令明确写有“立即逮捕”。但12月1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将孟晚舟扣押近3个小时,强迫她交出手机和密码,不仅没有告知孟扣留的真实原因,还强迫她回答与美国刑事起诉书内容有关的问题。
 
  律师团认为,孟晚舟的法律权利遭到了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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