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号食品安全预警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2-05-26 21:37:10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号食品安全预警
 
  眼看天气越来越湿热,食品安全的风险指数陡然升高。
 
  5月26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号食品安全预警——《夏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食用腐败变质的食物,不要采摘误食有毒野生蘑菇、野果野菜,从而避免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夏季已然到来,东莞也已经进入汛期,骄阳和雨水交替来袭。在这种天气下,不仅大家身上容易出汗,就连苍蝇、昆虫也多了起来,容易对食物交叉污染,细菌大量繁殖容易导致食品腐败变质。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做好汛期预防——尽可能防止洪水、积水进入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受灾严重的餐饮服务单位,在恢复正常经营前,要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场所和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确保加工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符合有关经营要求。
 
  不仅如此,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定期清理库存商品,发现变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要及时销毁,杜绝使用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食材要采用密封冷冻冷藏保存。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放假前要合理计划购进食品及原料,及时将剩余食品及原料、各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清退处理,确保暑假期间“零库存”。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一定要在资质合格供应商处采购食材并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禁止采购来源不明的食材和进口冷链食品。
 
  严禁经营有毒野生蘑菇、野生鱼、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强对猪肉及制品“两证”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不得采购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及原料。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对食物加工制作的关键环节进行过程控制,注意生熟分开和烧熟煮透;经营生食海产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取得“生食类食品制售”许可且具备专门加工制作场所和工用具;生肉不宜用水龙头直接冲洗,防止溅洒污染其他食物。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加强用电、用气管理,防止发生从业人员触电、煤气中毒事件及火灾事件发生;使用醇基燃料的,要按照相关要求,专具存放、专人管理、着色区分,防止发生误饮醇基燃料中毒事件;要加强亚硝酸盐管理,餐饮服务环节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防止发生误食亚硝酸盐中毒事件。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树立餐桌文明新风尚,普及健康生活方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推行“分餐制”,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并积极劝导就餐人员使用。应认真落实制止食品浪费的工作举措,建立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应积极倡导文明点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免费提供餐盒或食品袋,鼓励顾客把剩菜打包带走。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注意保持清洁——饭前便后要洗手,不用脏手和不洁工具接触食品;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蚊蝇滋生。
 
  生熟食品一定要分开盛放,冷冻冷藏保存;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菜刀、砧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定期消毒保洁。
 
  特别是在加工处理肉、蛋、奶、鱼等食品时,务必要烧熟煮透;尽量不加工和食用冷荤类食品;不生食动物性食物、海产品。
 
  食物存放要注意防尘、防蝇、防鼠、防潮,高温天气食物易变质,不要吃变味、发黏、发霉等变质食物。
 
  最后,特别重要的是,大家选择的食材一定要安全。不要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必要时购买瓶(桶)装饮用水;不要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野果;不要捕捞和购买野生鱼,拒绝食用野生动物;不要购买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采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等。
 
  如果您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在外就餐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发生人员食物中毒,应及时就医,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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