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价格标准调整 塘厦价格标准上限为22723元/平方米
近日,东莞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通知》显示,塘厦镇划归为一类标准,价格标准上限为22723元/平方米。
据了解,从今年9月1日起至明年2月28日,正式执行新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此次调整是根据各镇街(园区)普通住房2017年上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东莞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镇街(园区)依然划分为三类标准。新的三类标准均比去年有所上调。其中,长安、塘厦、南城等一类镇街价格上限为22723元/平方米,比去年上调了21.9%;
调整后,将对哪些人产生影响?记者了解到,目前普通住房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土增税预征率方面,普通住房为2%,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为3%,土增税核定率方面,普通住房不低于5%,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不低于6%。因此,即将公布的新标准主要针对的是房企预缴纳土地增值税,对于普通购房者并无实质性影响。(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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