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高风险民间借贷需加快金融体系制度创新

理财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12-04 15:06:06
  整顿高风险民间借贷需加快金融体系制度创新
 
  “对‘现金贷’业务的整顿是必要的。在整顿高风险民间借贷业务的同时,要加快金融体系制度创新,特别是金融机构的牌照创新和监管创新。在堵住旁门左道和盗洞的同时,要打开金融准入的大门,让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常务副理事长白澄宇在“2017年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年会暨小额信贷创新论坛”期间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白澄宇认为,对“现金贷”业务的整顿是必要的。“现金贷”虽然在满足部分群体正常消费信贷需求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十分突出,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这个通知并非下达新的监管措施,而是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办法针对这类问题特别突出的业务进行专项治理。

  白澄宇表示,文件将过度负债作为首要风险隐患是准确的,这是行业的共识。要避免过度负债,必须将征信服务覆盖到所有从事发放“现金贷”业务的机构和个人,实现借贷信息的共享。但现有的征信体系只能覆盖受监管的持照金融机构,因此,从监管角度出发,为切实有效地避免过度负债,不得不先禁止未受监管的机构和个人从事“现金贷”业务。所以,文件中开展业务的原则的第一条就明确了十分严苛的禁令: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不过,白澄宇也坦言,禁令只是权宜之计,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更不能解决低端群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与金融服务不均衡和不充分的矛盾。

  白澄宇指出,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金融活动并存的二元金融结构是当前金融体系的主要特征之一,现有的持牌金融机构虽然正积极创新,努力开拓低端金融市场,但尚不能有效覆盖“现金贷”的服务对象。反而是长期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特别是近年异军突起的互联网金融、数字金融等民间金融创新弥补了正规金融机构的不足,给尚未充分享受金融服务的低端群体提供了服务。目前,民间金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普惠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甚至是低端信贷市场的主力军。

  “要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普惠金融体系,就要正视二元金融结构的客观存在。一纸禁令难以有效解决民间金融创新与发展之间的矛盾”。白澄宇建议,治理金融之水,要疏堵结合。在整顿高风险民间借贷业务的同时,要加快金融体系制度创新,特别是金融机构的牌照创新和监管创新。在堵住旁门左道和盗洞的同时,要打开金融准入的大门,让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让有意愿也有能力为低端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和个人能够依法获得金融牌照,合理合法地经营。只有将民间金融合法化,才能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放贷人条例》或《非存款类放贷机构条例》不能再待字闺中了。如果整顿‘现金贷’的依据中有一个《放贷人条例》,这个措施就完美无缺了。”他补充说。(记者 金辉)( 来源: 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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