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下调至2-10元/平方米.年

地产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1-04 10:14:42
  东莞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下调至2-10元/平方米.年
 
  我市日前正式出台《东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按照《方案》,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由2.5-15元/平方米·年,下调至2-10元/平方米·年。其中,工业用地税额标准为上述税额标准的50%左右。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东莞实际,我市制定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日前,该《方案》已由市政府发文通知各部门、镇街。
 
  《方案》规定,今后全市土地使用税税额只按照“工业用地”和“非工业用地”两个类别来划分,不再区分行业、工业园等。根据《方案》,我市税额标准调整如下: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由2.5-15元/平方米·年,下调至2-10元/平方米·年;工业用地税额标准为上述税额标准的50%左右,即1-5元/平方米·年。
 
  为使税额幅度能客观反映各镇街(园区)经济发展程度和土地价格水平,我市依照各镇街(园区)经济综合实力排名,划分各镇街(园区)土地等级,将全市土地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滨海湾新区(填海区域)为一级,非工业税额标准10元/平方米·年,工业税额标准为5元/平方米·年;长安、南城、东城、塘厦、虎门、松山湖(生态园)、东莞港、滨海湾新区(除填海区域)为二级,分别为8元/平方米·年和4元/平方米·年。
 
  根据《方案》,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为5年。(来源:东莞时报 )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