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拟全方位出台专利资助新政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1-29 10:02:57
  松山湖拟全方位出台专利资助新政
 
  作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十大核心创新平台之一,松山湖在推进创新发展上又有新动作。1月28日,记者从松山湖官方网站获悉,旨在推进园区知识产权发展的《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专利资助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透露,松山湖拟从发明专利申请补贴、专利授权奖励、专利交易、质押融资及保险补贴等多个领域,全方位出台专利资助新政,以进一步加快园区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研发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
 
  根据征求意见稿,松山湖在专利资助上将覆盖发明专利申请补贴,专利授权奖励,专利交易、质押融资及保险补贴,知识产权服务业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优秀企业奖励,国内发明专利授权优秀企业奖励,贯标、试点、优势、示范企业奖励,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机构奖励等多个领域。其中,发明专利申请优秀企业最高可获得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专利资助对象必须是在园区依法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且在园区缴纳税收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及在园区工作生活的个人;经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备案、在园区依法登记注册,且年检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且在园区依法登记注册,以专利服务(包含商标、版权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专利资助奖励资金除用于资助奖励项目及其管理、审查、评估、检查、验收等费用外,不得列支其它费用。申请单位应做好资金使用和专账核算,以配合园区后续检查或审计监督。
 
  被授予专利权奖励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按授权奖励金额的50%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链接
 
  发明专利申请补贴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已经交纳申请费的,拟给予每件资助5000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的拟每件资助2000元。通过 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申请境外发明专利的,获得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后,拟每件资助10000元。
 
  发明专利申请优秀企业奖励
 
  根据年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年度PCT发明专利申请数量,拟每年评选不超过15名给予奖励。一等奖2名,从年度发明专利申请1000件以上的单位按序评选,拟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二等奖3名,从年度发明专利申请500件以上的单位按序评选,拟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三等奖10名,从年度发明专利申请50件以上的单位按序评选,拟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专利授权奖励
 
  获得国内(不包括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拟奖励5000元;首次获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拟奖励10000元,首次获发明专利授权的个人拟奖励2000元;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拟奖励1000元;获得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每件拟奖励500元;获得国外或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个国家或地区每件拟奖励10000元(同一PCT申请最多资助5个境外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授权)。
 
  发明专利授权优秀企业奖励
 
  根据年度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数量,每年评选不超过15名给予奖励。一等奖2名,从年度发明专利授权300件以上的单位按序评选,拟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二等奖3名,从年度发明专利授权150件以上的单位按序评选,拟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三等奖10名,从年度发明专利授权15件以上的单位按序评选,拟一次性奖励20万元。
 
  贯标、优势、示范企业认定奖励
 
  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认定的园区企业,拟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通过全国知识产权优势、示范认定的园区企业,拟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专利交易、质押融资及保险补贴
 
  园区企业购买专利,当年专利交易额累计超过10万元的,拟按购买额的1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年度资助额不超过30万元。
 
  对经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园区的专利交易机构,拟给予启动交易运营补贴100万元。
 
  园区企业以专利质押获得贷款,拟对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20%给予补贴,同一单位每年贴息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同一贴息资助项目最多补贴2年。
 
  园区企业购买专利保险,按其购买专利险种实际支付的保费40%给予补贴。
 
  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对新引进入驻园区,以专利服务(包含商标、版权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自引进入驻起,拟按实际办公场地面积的一半给予为期3年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其中补贴的办公场地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补贴金额不超过45元/每平方月。
 
  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对园区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发明专利的,根据其业绩情况,每年评选不超过3名给予奖励,拟从当年代理申请发明专利100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按序评选,奖励标准为第一名30万元,第二名20万元,第三名10万元。
 
  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机构奖励
 
  对国家认证机构在园区设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机构办事处,推进园区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的,拟每认证通过1家企业奖励3000元。(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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