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校内课后服务主要面向在读学生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2-12 09:26:32
  东莞校内课后服务主要面向在读学生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
 
  《意见》提出,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课后至18:00止,但最终的具体服务时间还是由县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服务内容则包括了在校早、午餐,在校午休和课后托管。其中,课后托管形式及内容将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一起协商确定。但《意见》明确要求,各校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而提倡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等课外活动。
 
  《意见》对校内课后服务的人员参与和管理机制作出了说明,要以学校为主体,但家长也是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参与方,应与学校共同负担校内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
 
  《意见》还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需要注意的是,学校老师或者职工的这笔收入将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其中,教职工参与由学校本身举办的早餐、午餐等校内课后服务项目,劳务报酬从学校收取的专项费用中列支;参与由学校举办的其他校内课后服务项目的,劳务报酬从活动相应的经费渠道中列支;教职工若是参与由第三方社会机构举办的校内课后服务的,劳务报酬则由举办机构按规定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
 
  根据《意见》,校内课后服务主要面向本校在读学生,将由学校统一组织或参与实施。学生是否参加到校内课后服务中,则由学生家长自愿进行选择。(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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