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驾照考试没通过 父亲雇“枪手”代考被判拘役

考试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3-01 10:55:15
  儿子驾照考试没通过 父亲雇“枪手”代考被判拘役
 
  驾照是现代人工作生活的一项必备技能,但是随着驾照考试要求的不断提高,想获得驾照确实需要下一番大力气。在此情况下,有人却想走“捷径”,但没想到“捷径”没走成,最终却触犯了法律。年前,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驾照代考案件,雇佣双方均坐上了被告席。
 
  2017年4月20日,周某因其儿子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考试未及格,遂请在其企业工作的黄某作为考试的枪手,代替其儿子进行科目一的考试。黄某碍于情面,答应了周某的要求。次日13时许,周某、黄某到达东城车管所考试中心,黄某持周某儿子的考试资料及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周某在车管所内等待。当日17时14分,黄某通过了考试,两人遂前往寮步镇汽车城车管所领取驾驶证。在领证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核对相关信息,发现黄某有代替他人考试的情形,于是向派出所报警。警察到场将两人抓获。
 
  在庭上,公诉机关指控周某、黄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应以代替考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周某及黄某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均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判罚。
 
  周某答辩称,其妻子患有癌症需要看病换药,但其个人的驾照被吊销,而儿子不愿意去考,才找黄某去代替考,希望法庭能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黄某则辩称其年纪比较小,一时糊涂,才犯了错,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根据被告二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分别判处周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黄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两人对此判决不服,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经过二审审理,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
 
  / 法官释法 /
 
  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
 
  法院通过调查核实,对公诉机关针对周某、黄某犯代替考试罪的指控,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但鉴于被告人二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来源:东莞日报)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