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无需“双2/3”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3-07 10:43:01
   记者: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的程序包括哪些?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使用程序主要包括制定方案并公示、组织实施、项目竣工验收、拨付资金五步程序。
 
   住宅小区出现8种应急使用情况的,应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或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和第七项的规定程序使用维修资金。
 
   住宅小区出现上述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属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应立即书面告知属地房管部门,有业主委员会的应告知业主委员会。申请单位根据紧急维修项目制定《紧急维修方案》和《工程预算一览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属地房管部门于2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勘查。
 
   物业服务企业在5日内组织实施维修。对于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又无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发生紧急维修情况的,可以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紧急使用维修资金申请,已交存维修资金的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未交存维修资金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在5日内组织代修,代修费用从相关业主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或由相关业主按照建筑面积分摊。
 
   工程竣工后,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相关业主)、施工单位、其他相关单位等组成验收组对维修项目进行验收,并共同签署《紧急维修工程验收报告》及工程结算表。
 
   紧急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申请单位持下列资料向属地房管部门申请列支维修资金(一式三份,市房管局、镇〈街〉房管所、申请单位各一份):(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申请表;(2)紧急维修方案;(3)工程预算一览表;(4)已过保修期的证明文件;(5)相关职能部门的证明文书、鉴定材料;(6)紧急维修工程验收报告;(7)工程结算表;(8)紧急维修工程结算费用分摊清册(电子版和纸质版);(9)发票复印件(查验原件);(10)维修协议或买卖合同等;(11)房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属地房管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勘查实际施工是否与《工程结算表》一致,完成资料审查后报送至市房管局。市房管局收到房管所送达的资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通知书》。专户管理银行接到《划转维修资金通知书》后,于3个工作日内按照分摊清册从相关业主个人维修资金账户中核减,并将维修资金划转到指定账户。
 
   个案解读 
 
   某大厦的公共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主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故障、消防系统水泵出现故障、火灾报警系统已基本瘫痪,造成大楼整体消防系统无法联动。经消防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后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或《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在此情况下,该大厦物业公司应立即书面告知属地房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业主委员会。与此同时,大厦物业公司马上联系有资格的消防设备维修单位,制定《紧急维修方案》和《工程预算一览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当地房管部门于2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勘查并照相存档,物业服务企业在5日内组织有资质的消防设备维修单位对损坏的消防设施实施维修。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屋面、外墙渗漏等七种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使用维修资金无需经“双2/3”业主书面同意,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紧急使用方案》及《工程预算》公示、房管部门到现场勘查后,在5日内组织实施维修,在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提交相关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拨付维修资金。(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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