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东莞力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不少于10个

科技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3-13 09:36:38
  到2020年东莞力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不少于10个
 
  日前,东莞印发了《东莞市科技成果双转化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东莞累计建设运营不少于10个行业化、区域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经登记的技术交易(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金额比2017年增长100%以上。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举办项目路演、成果对接等活动不少于100场。举办不少于20场技术经纪人培训活动,受训人数总计500人次以上。
 
  此外,到2020年,东莞还将推动80%以上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设置成果转化管理岗位,50%以上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单独或联合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基本形成贯穿信息挖掘、加工推广、成果评价、交易撮合、成果孵化等双转化环节的服务体系。
 
  为了达成相关目标,《行动计划》透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将争取通过设立政府令或政策规章等法律文件明确东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工作及职能。
 
  在加强科技成果供给方面,《行动计划》提出,由市财政资金设立的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拥有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相关主管部门不再审批或者备案。积极开展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推动科技成果向市场主体和个人的转移。鼓励东莞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梳理发布科技成果资源,建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聘用专业技术经纪人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
 
  东莞还将探索制定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科技类国有无形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落实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的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工作。
 
  《行动计划》透露,东莞将打造广东省院士成果转化基地,建立院士成果与企业、金融机构的对接机制,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推动院士团队科技成果在莞实现“开花结果”。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在东莞落地转化,进一步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创新成果转移。
 
  《行动计划》还提出要引导科技企业及服务机构加强对研发、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过程中挖掘、整理、描述所遇到的技术问题和需求的能力。
 
  在建设成果供给展示交易平台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充分发挥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市场的主导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搭建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相互转化的渠道网络,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有效整合国内外优势科技资源,建立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双转化机制,为推动东莞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作出积极贡献。《行动计划》提出支持东莞市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发展,强化服务功能,积极推动中心与国家和省有关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的对接;鼓励东莞专利技术交易机构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服务职能,对经认定或备案的交易机构引进在东莞实施的专利资产,按交易额的1%给予资助,同一机构每年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建设成果需求科技众包平台方面,《行动计划》提出积极开展科技众包工作,加快建设和引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科技众包平台,推动科技众包平台与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及其数据库的供需对接,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双转化模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和个人在科技众包平台上发布技术需求,对在平台上成功完成的研发众包项目,按每个项目实际支付金额的10%给予平台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单个科技众包平台每年获得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行动计划》提出,通过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功能和科技孵化载体服务提升,建设双转化实施载体。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功能提升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将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60%;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从该项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60%;将科技成果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的,应当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三至五年,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记者 戴双城)(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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