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过失导致婴儿受伤 雇主寻求赔偿家政公司消极对待

消费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3-15 10:26:30
  消费者郑女士于2017年9月初通过东莞市塘厦某家政服务部聘请一名住家保姆照看婴儿。2017年10月14日,郑女士下班回家后发现婴儿右脚脚背出现红色压痕机小脚趾头出现紫黑肿胀的情况,向中介公司反映。中介公司不予理会并表示拒绝退款赔偿,遂向消委会投诉。
 
  经调查,开始和谐家政服务部一直不配合东莞市消委会塘厦分会调查调解,消委会开出《约谈经营者函》告知服务部并签收,但直至约定约谈时间无相关人员出席。随后,消委会工作人员前往服务部现场展开调查,服务部态度才稍有好转。消委会工作人员指出尽管郑女儿无充分证据证明婴儿脚趾肿胀因保姆服务失当导致的,但婴儿受伤确实在保姆服务期间发生的,理应对服务失当承担过错责任。经调解,服务部同意给消费者作退款并赔偿部分医药费处理。
 
  消费会点评:在此案例中,消费者郑女士在聘请住家保姆后发现与面试时差别较大,后来因保姆过失导致婴儿受伤的情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预付款应予退回。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应对服务细节等进行了解,确定是否适合自己要求,对商家的重要承诺应予文字约定,保存维权证据。
 
  律师点评: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一样都是消费,都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约束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本案中,郑女士从家政公司处购买服务,依法当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同时虽然没有证据显示婴儿受伤是保姆造成,但确实是在保姆照顾期间发生,保姆工作存在失误,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律师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应当对商品和服务有一定的了解,尽可能了解保姆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技能等。找保姆最好与正规的中介公司签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对保姆的要求、雇佣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这样,即便发生纠纷,也能防止对方推脱责任,有效保护自身权益。(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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