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莞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将财政补助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3-21 09:22:35
  在莞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将财政补助
 
  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东莞市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从3月1日起,我市非全日制研究生将获得50%的学费补助,补助年限最高长达3年。
 
  更利好的是,我市已经与电子科技大学与华中科技大学达成联合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合作意向,届时,这些学校将派师资来东莞开班。目前,我市正在开展首批电子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
 
  《实施细则》指出,为了促进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推进东莞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我市决定与相关高校院所开展东莞市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其中,由东莞市政府设立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补助资金(下称“专项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对考取东莞市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的研究生给予学费补助,并委托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具体实施。
 
  根据《实施细则》,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补助标准是按照联合培养高校核定的50%给予补助,原则上每年补助标准不高于全日制研究生补助标准,按学习年限进行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
 
  上述学费补助由学生申请,再由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统一提交,补助学费由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按程序一次性拨付到培育管理机构账户。
 
  其中,每生每月最多补助1000元,每年最多不超过8000元。培育管理机构还将获得包含管理费与招生宣传费等其他补助。
 
  哪些人可以获得我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补助呢?
 
  《实施细则》指出,此举是在鼓励应届毕业生和在我市工作的在职人员(不含公职人员)报考东莞市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
 
  因此,申请人必须是已被我市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培养所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而且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
 
  同时,研究生在莞联合培养期间无严重违法乱纪或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管理等行为。联合培养期间,如果经查证研究生有上述行为,将会取消其享受本学年学费补助资金资格,并减扣该培育管理机构下一学年相关经费补助资金数额。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王志娟介绍,东莞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含金量将会很高。一方面,联合培养由国内名牌大学来实施;另一方面,所选的专业与我市的产业匹配度很高,实践应用性很高。
 
  她透露,目前东莞已分别与电子科技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达成联合培养合作意向。其中,与电子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的首批非全日制研究生正在复试调剂当中。
 
  届时,将招收30—50名机械工程专业的学生来莞接受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一旦这批研究生顺利毕业,他们将领取到毕业证书与硕士学历证书。
 
  王志娟说,今年是东莞市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行动的第一年,未来试行效果良好的话,将会积极争取北大、清华等一流高校来莞实施联合培养专项行动。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制度设计,东莞市非全日制研究生将主要在东莞学习与接受教育,由联合培育机构派遣教师团队来东莞开展教学活动。
 
  同时,他们也将在东莞的企业参加实习实践。一旦所实践的企业看好某位研究生,还可以与之自由协商,签订服务协议,由企业来支付剩余50%的学费及其他福利待遇,未来,企业将享有优先录用该名研究生留在企业工作的资格。
 
  王志娟告诉记者,目前,不少东莞企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行动表示了兴趣,初步有十几家企业提出了100多个需求。
 
  王志娟表示,一旦《实施细则》获得印发,将会启动对该项政策的积极宣传,届时,联合培养教育机构名单与专业将通过该中心的官网公布,希望有意向的人员保持积极关注与报考。(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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