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污染莞企业主动搬迁最多获补助50万元

地产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2-25 08:42:03

  莞讯网:电镀、漂染、造纸、洗水、印花、制革等企业都是重点污染企业,这些企业现在有了一个统一去处:东莞环保专业基地。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搬家”,并接受基地统一管理,可以得到市政府发的“搬迁利是”。

  这个“利是”不会超过该企业近三年在东莞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市地方留成的50%,封顶是50万元。

  这笔补助资金纳入“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市统筹部分,由市环保部门预算中据实列支。

  规定期限内搬才有补助

  根据《东莞市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补助办法》,补助的对象是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将整体或配套污染车间搬迁入环保专业基地,并且配合环保专业基地统一管理的电镀、漂染、造纸、洗水、印花、制革等重点污染企业。

  补助的金额按照不超过该企业2011年、2012年、2013年三年在东莞共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市地方留成的50%,给予最多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补助。

  规定时间是指:电镀企业截至2014年6月30日;漂染、洗水、印花、造纸、制革企业截至2014年12月31日。

  在规定时间之后、2015年7月1日之前完成搬迁工作的,补助金额减半。

  在2011年5月9日前和2015年7月1日后搬迁入环保专业基地的企业不纳入补助对象。

  拒搬的企业关停没商量

  像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如果不符合保留原厂址条件,又不肯搬迁到环保专业基地的。怎么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答复,按照东莞重点污染企业整治方案,依法予以关停。

  如何申请补助呢?首先,符合补助范围的企业,由企业向市环保局提出申请。接着,市环保局核定情况属实的,出具初审意见保送市财政局复核。最后,经市财政局复核后,由市环保局对拟补助企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再下拨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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