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危险驾驶罪上诉期间又醉驾被关进牢房
司机高某去年8月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提起上诉期间,却再次醉酒驾驶被东莞樟木头交警查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樟木头交警大队依法对高某刑事拘留,高某再次因危险驾驶进了牢房。
4月6日晚,樟木头交警大队民警根据部署,开展清明节假期打击涉酒驾驶行动。21时许,东城大道玛莎路口执勤点民警在对一辆粤S号牌小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司机身上有很大的酒味,于是当即责令司机下车进行酒精测试。
下车后,该司机高某却一点也不配合执勤民警的调查,无论民警怎样教他吹气方法,他都无法完成呼气过程,并且一会称他要去黄江医院打针,一会又称他有肝病要民警送他去医院。民警细问他情况,他又东扯西拉说不去个所以原,没有几句明白话。在此期间,民警发现他身上的酒味愈发严重,而且其本人都无法站稳,神智似乎不是很清醒。
无奈之下,执勤民警要求带他去医院抽血化验,见此景,高某才表示愿意配合呼气测试。经第一次呼气测试,其酒精含量达245MG/100ML,属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当民警对其进行第二次酒精测试时,高某已精神恍惚,根本无法吹气成功。于是,民警当即将高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同时提起其血样送检。
第二天,高某被约束至醒酒后,樟木头交警大队民警对其进行了调查询问。
经深入调查,办案民警大为吃惊,原来这高某竟然有着耸人听闻的酒驾史,而且目前身上的官非尚未了结。
据高某供述,其于2014年在河源市考取C1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就在清溪镇因饮酒后驾驶被查获,驾驶证被注销;2016年其再次在惠州市考取C1驾驶证,2017年在广河高速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被广州市交警刑拘,并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17年8月被广州增城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因不服判决,高某提起了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判决,其正处于取保候审期间。
据司机高某交待,其4月6日从早到晚,竟然共喝了三次酒。
当天早上其在住处附近买了一瓶500ML的九江双蒸酒,喝掉了三分之二就丢掉了;中午在黄江镇长龙村吃饭时,又喝了3两左右的白酒;晚上18时许,他来到樟木头柏地又再次喝了约3两左右的白酒,就在喝完酒独自驾车回住处时,刚行驶没多远,就被玛莎路口执勤点的樟木头交警当场查获。
经提取高某的血液检测,其血中的乙醇含量为376.59MG/100ML,远远超出了醉酒标准,达到了醉酒状态。
因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高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樟木头交警大队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目前,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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