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力争2019年全市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大于15%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4-24 11:10:10
  东莞力争2019年全市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大于15%
 
  昨日记者从东莞建设网获悉,市住建局发布《东莞市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各园区、镇街的意见。《意见稿》提出,到2019年,全市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应大于15%,已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小区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今年5月起至明年1月,大市区(莞城、南城、万江、东城)、松山湖高新区以及有条件的园区、镇街优先选取部分近期投入使用且工作基础较好的居民小区开展示范创建。
 
  《意见稿》明确了创建范围,即全市范围内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的、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居民小区。各园区、镇街可结合实际逐步扩大创建范围。
 
  《意见稿》提出,推进节水“三同时”制度,即住建部门督促设计企业按节水技术规范或标准在居民小区设计文件中明确使用建设节水设施,施工图审查机构按要求对设计文件节水设施把关,监理单位按要求对卫生器具、器材、节水设备、管材、管件和计量仪表等材料进场进行把关。值得一提的是,所有建设项目均应按图施工,节水设施验收不合格,视为整体工程验收不合格。
 
  物业公司或房屋管理机构在受理装修人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登记申报时,应对装饰装修方案是否使用建设节水设施进行把关。
 
  在家庭和小区公共场所推广使用先进的节水技术、产品和设备,加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产品和设备,稳步推进老旧管网改造,有条件的小区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和雨水集蓄利用。
 
  全面推进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是我市实施“十三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其中一项内容。《意见稿》要求,把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纳入各园区、镇街总体工作和年度工作计划。
 
  按照《意见稿》,节水型小区的评价标准,由节水技术指标、节水管理指标、加分项三部分组成。节水型居民小区的总得分应不低于90分。复核工作原则上五年一次,对达不到标准的小区,实行退出制度,取消其节水型居民小区称号。
 
  根据城镇居民小区实际情况,结合我市正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时间节点,大市区(莞城、南城、万江、东城)、松山湖高新区以及有条件的园区、镇街优先选取部分近期投入使用且工作基础较好的居民小区开展示范创建。
 
  明年,各园区、镇街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到2019年底,各园区、镇街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大于15%。(记者 潘少婷)(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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