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各初中明年或迎新改革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4-25 08:57:19
  东莞各初中明年或迎新改革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公布,要求各市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并明确具体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东莞各初中亦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伴随着中考改革的推进,或将在明年迎来新的改革。
 
  上周二,省教育厅正式对外发布《指导意见》,并提出《指导意见》将从今年4月29日实施,试行期到2020年6月。这也意味着,从今年9月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学校就要采用这一套方法来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指导意见》表示,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整体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客观记录初中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为落实因材施教、促进学生成长提供依据,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或参考。
 
  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是评价的主要内容。而在这五大“一级指标”下,省教育厅又分出了14个“二级指标”,并对指标内涵做了细致的解说。评价方式则将采用“写实记录”“评语”和“重要观测点计分”三者结合的评价方式。
 
  《指导意见》还特别对重要观测点的设置提出了建议,要求根据学生的学段和年龄特点,在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中,分别选取同样数量的能基本适用于全体学生、较好反映学生成长变化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并具有较强代表性与典型性、可测量可评价的关键事件,来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观测点。
 
  重要观测点会按学期进行计分,其五方面观测点最高得分值均为20分,实行各自计分且各学期得分可以累加,但五方面得分不作汇总。各市也可结合实际增减重要观测点,但要保证五方面最高得分值相等。
 
  根据《指导意见》,评语评价主要包括学生自我陈述和教师评语两部分,早前的征求意见稿定的同学评语、家长评语都被去掉。其中,自我陈述则要求学生用纪实性语言陈述自己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并以典型事例支撑。
 
  重要观测点基本沿用了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仅把“沟通能力和合作能力较强,人际关系融洽”这一点纳入到了身心健康的观测点中。其余观测点还包括掌握基本的家务劳动技能且平均每周参加两次以上的家务劳动。
 
  记者走访学校了解到,目前,我市各初中也有通过等级来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进行评价,并且该评价直接影响学生的升学报考。今年我市中考招生相关工作意见就提出,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等6所学校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被评为“A”“B”等级的初中毕业生。而在评价时,许多学校都由班主任来担任主要评价人,并且采用传统的纸质方式来进行。
 
  但我市原来采用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法或将迎来改变。今年1月,市教育局公布了《东莞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正是当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市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变化方向与广东省提出的是一致的。要求每学期结束时,学校要根据学生在本学期的日常表现、期末评价、关键点计分结果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合成学生本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在管理平台中及时提交审核。一经审核,相关记录不可更改。学生毕业时,会根据学生在整个初中阶段各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合成学生的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最终结果,并赋予相应的等级。(记者 范晖帆)(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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