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商标品牌工作跑出加速度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4-26 11:39:13
  东莞商标品牌工作跑出加速度
 
  商标品牌,连接着创新和市场,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越来越多的莞企意识到:自有技术+自有品牌才能双轮驱动创新发展,只有技术没有自有品牌,企业的资源投入、技术创新、无形资产等积累,都将会失去载体和保障。
 
  在新形势下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成为东莞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必然选择,是全方位提升我市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也是助力全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来自市工商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市新增注册商标32606件,增长率为20.79%,位居全省前列;驰名商标达76件,著名商标264件,注册商标总数量和驰名著名商标数量稳居全省地级市第二位。
 
  加快东莞产品向东莞品牌、国际知名品牌转变,率先实现商标品牌强市,打造品牌之都,东莞商标品牌工作正打开大蓝图,跑出加速度,实现新作为!
 
  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市工商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牵头拟订了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系列文件。其中,作为顶层战略设计之一的,就是《东莞市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
 
  《意见》定位为我市2020年前全面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行动纲领,明确了我市到2020年商标品牌工作的具体任务指标。为此,《意见》提出了实施商标品牌培育、商标品牌提升、商标品牌保护、商标品牌服务四大工程共19条意见措施,可谓条条“干货”,为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供了依据和方向。
 
  《意见》亮点多多: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为企业和经营者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商标服务,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设立“市长商标奖”,凸显我市企业商标品牌的价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设立“东莞制造·知名商标”奖,加快东莞由制造大市向制造强市转变,东莞制造由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培育区域商标品牌和建设特色小镇,推动我市特色行业、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构建多元共治保护格局,形成自力救济衔接行政维权、司法审判、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保护格局;发展商标品牌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搭建商标品牌运营服务线上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加强数据和信息开发利用,扩大商标品牌信息公共服务。
 
  商标品牌工作,落脚点在企业。倍增试点企业唯美陶瓷,去年旗下马可波罗瓷砖入选央视“国家品牌计划”,成为中国泛家居行业唯一入选该计划的企业。事实上,不仅是马可波罗,凭借着扎根制造业的多年积累,众多知名莞企商标品牌正在加速崛起。包括OPPO、vivo、搜于特、都市丽人等,一大批响当当的商标品牌正从东莞走向世界舞台。
 
  为了促进更多类似商标品牌的涌现,围绕全市十大行动和“倍增企业”计划,市工商局积极发挥商标管理职能,重点加强对我市“倍增企业”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成效初显。据统计,2017年,全市市级“倍增企业”新增注册商标1001件,向国家商标局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990件,获延续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16件。
 
  不仅仅是“倍增企业”,对于高新企业、上市后备企业等重点企业,我市接下来都将制定“一企一策”的商标战略实践方案,实行精准指导和贴身服务,全方位保护企业的商标权益,打造更多国内外知名品牌。
 
  经过多年发展,莞企商标品牌的影响力不断提高,但商标被抢注、商标侵权等事例也屡有发生。为此,今年市工商局利用商标预警保护系统、司法行政保护体制、商标品牌发展保护促进会、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等有力措施,切实为莞企商标品牌保驾护航。
 
  东莞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商标预警保护系统。截至目前,全市工商部门共监测商标412万件次;每周坚持向各镇街、企业发出商标预警通知书,共发出6859份,共惠及6606家企业。按企业类别,其中涉及公共资源260份,驰著名商标企业1781份,重点企业1303份,其他普通企业3515份;按预警类型,其中抢注预警2502份,续展3576份,驳回等预警781份。
 
  其中,我市还为“倍增企业”提供全方位商标预警服务,向“倍增企业”发出商标预警通知496份,通过法律援助、商标诊断等方式助其应对商标威胁,解决商标难题。同时,市工商局还和市中级法院专门针对“倍增企业”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建“倍增企业”商标保护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松山湖、道滘等15个镇街公共商标资源被外地企业和个人抢注的情况,市工商局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书,让各镇街(园区)及时通过法律程序提前应对商标威胁,有效保护公共商标资源。
 
  在监管执法办案方面,由2017年开始,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70宗,罚没409.92万元;共立案查处“双打”案件366宗。
 
  案情简介:执法人员在依法对位于虎门镇的东莞市某皮具制品有限公司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正从事加工带“vivo”标识的手机套,但无法提供其注册商标的合法授权资料。该注册商标“vivo”注册人为步步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该皮具公司是为客户某某超加工的,共下单加工10000个。市工商局对该皮具公司作如下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没收、销毁当事人的“vivo”手机套成品、半成品、卡纸、标签、手机套模具等;处以罚款53658元上缴国库。
 
  案例分析:步步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vivo”在第9类商品:手提电话上商标注册证。当事人所加工的手机套上带有“vivo”商标标识,该手机套是用在手机上的,容易让人误以为是步步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二者属类似商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二)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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