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制度建设应被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点

评论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3-08-20 17:39:14

  莞讯网: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应将法规制度建设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点,既抓完善又抓执行,着力增强法规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操作性。

  切实增强法规制度建设的科学性。要坚持物质决定意识的基本原理,处理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关系,每出台一项制度都要从实际出发,做到情况明工作实,不适用不出台,确保出台的法规制度切合实际、有效管用。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党的建设重点工作来谋划和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切实做好服务、监督、保障工作。要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切实把发展这个第一要义、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立场、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个基本要求、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贯穿于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理论品质,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寻求治本之策,按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重大改革举措相配套的要求,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科学性。

  切实增强法规制度建设的系统性。要搞好顶层设计,本着着眼全局、超前谋划,先易后难、急用为先的原则,每年出台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要点,做到系统构建、配套完备、规范严密、运行有效。要加强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逐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制度建设工作规划,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形成上下协调、左右联动的整体合力。要注重配套衔接,重点解决好注重单项制度建立但制度体系缺乏系统性的问题、单项制度多但未形成完整闭合的制度链条的问题,以及基本法规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实体制度与程序制度配套衔接不紧密的问题,努力形成内外衔接、上下配套、结构合理、体例科学的有机整体,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系统性。

  切实增强法规制度建设的操作性。要注重提高法规制度质量,重点解决制度缺失、制度“作秀”、制度冲突、制度脱节以及科技含量不高的问题。对每一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设计出台,都要认真细致、深入扎实地做好各环节工作,使设计出台的法规制度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具有持久的生命力。要抓好宣传教育,把制度文化作为廉政文化的重要内容,以廉政文化培树执行理念,在党员干部中牢固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敬畏制度、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打牢制度执行的思想文化基础。要强化监督问责,着力健全完善制度执行保障、监督和问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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