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西鹰潭涉拆事件引发的思考

评论   来源:衡阳日报社官网_衡阳全搜索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6-15 16:29:55
  原标题:江西鹰潭一非法拆迁引出的领导政绩观问题
 
 
图一:大放厥词的月湖区政协主席曾文锋
 
  近来,有媒体和驻京舆情调研单位就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群众刘洪生投诉反映自己家遭区政府弄虚作假、违法拆迁等问题展开调查,就该事件先后专门向市、区主要领导通报情况,希望能引起高度重视、并依法追责和改正,妥善处理,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接到情况通报后,却一度惹恼了当地个别领导。月湖区政协主席曾文锋对刘洪生说:“区领导叫我过来再找你谈一下,你也知道现在换了市委书记,你知道市委书记郭安以前在南昌一年要拆80万平方米,南昌一片基本上没剩下多少,厉害的狠。如果强拆呢?夏埠不是照样强拆了吗?还不是强拆了吗?你这么犟,还犟的过政府啊!全国报了几多强拆的,还搞得过政府啊?政府定会有政策的,他会把手续搞的完美的很的。”
 
  对于此事件,每当新闻媒体追踪曝道一次,当地政府都要公开对刘洪生打压一次。
 
  据悉,曾文锋还在近日通过第三方告知受害人刘洪生,今年端午节之后,政府将组织公安、武警、消防和政府公职人员进行强拆,哪怕违法也要干。
 
  从曾文锋的言辞中,明显的看出,在这场持续多年的全国性“拆迁风暴”中,受土地财政、危房改造、新居社区及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的影响,历届各级党政领导在抓具体落实中想了不少办法,各有特色创新,成效很明显。而鹰潭市现任市委书记郭安,因拆迁工作政绩突出,受到提拔重用,其手下也因其而感到了“榜样的力量”,引以为自豪和效仿。
 
  而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在全国一些地方,拆迁这一涉及千家万户、百姓安危的民生问题,已经逐渐地被地方政府演绎的“动摇初心、跑题走调”,由此所引发的抗争维权和群体性涉暴事件频发,党群、干群关系越加紧张。
 
  此类事件几乎都是老百姓的辛酸血泪史,被拆者根本无力争辩。而对于群众的上访抗争行为,我们一律按敌对势力办,采用一切极端手段进行打压,甚至更严重。
 
  在鹰潭市月湖区,被区委常委、政协主席曾文锋所仰慕和赞叹的,创下了“曾在南昌一年强拆房屋80万平方米,厉害得很”的现任市委书记郭安,究竟有“多厉害”?这里的拆迁工作又是怎样有条不紊的高效创新的呢?答案是可想而知的。
 
  让我们通过刘洪生的举报调查的步步深入,来共同回味和感受这里公权力良知道义的颠倒错位。
 
  媒体调查证实:自2015年开始,鹰潭市月湖区政府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征收月湖区四青街道办事处的800亩集体土地。刘洪生在该区域胜利西路151-3号拥有门市楼一处,土地、产权手续齐全,自己经营一家名为“汉风楼食府”的饭店。鹰潭市月湖区拆迁组工作人员找到刘洪生,告知其房屋拆迁没有货币补偿,只有房产置换作为唯一条件,置换的房屋在偏远地段,房屋价值与现拆迁地相差很大。刘洪生觉得安置补偿不合理,因此没有答应拆迁。
 
  当年9月,月湖区拆迁项目部工作人员在拆迁其他房屋时,将刘洪生尚在经营的汉风楼食府门厅上方的阳台拆毁,直接导致了被迫停止营业,经济损失惨重。
 
  之后,鹰潭市国土资源局月湖分局、鹰潭市月湖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鹰潭市房产管理局联合出手,相关领导对此次行动特别提出了“稳准狠”的指示,以刘洪生2003年即建成并依法取得产权证的该市五洲路五洲花园10号房屋是欺骗所得为由,取消了刘洪生该处房屋的产权证,定性为违建,并于同年3月25日,由月湖区国土资源局下达并限期拆除通知书。
 
  2018年5月14日,月湖区城乡建设规划局给刘洪生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责令刘洪生在7日内自行拆除位于胜利西路151-3号的汉风楼食府,否则该区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10天后,区城乡建设规划局再次给刘洪生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月建罚告字[2018]第(1)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
 
  在此期间,刘洪生曾到多部门反映自家被政府非法拆迁的遭遇,希望相关部门给一个合理的说法。该区政协主席曾文锋、拆迁办主任王泽力(音译)曾找刘洪生谈拆迁事宜,但结果令受害人失望。
 
  尽管按照法定程序,走了一趟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官方仍拿不出令人信服的拆迁理由和法律依据,基本上属于先断水断电拆房子,然后补偿问题“慢慢谈”。甚至,当地政府明知道刘洪生家的两处房产本来不属于拆迁范围之内,在拿不出实施拆迁的正当借口的情况下,采用威胁恐吓和武力打压的极端手段,将刘洪生殴打致伤。
 
 
图二为遭拆迁人员殴打致伤的受害人
 
  而所幸的是,凶手还是给他留了一条性命。相比之下,比起许多遭政府非法暴力拆迁的受害群众来,刘洪生算是“幸运的多了”。
 
  据悉,打人事件发生后,区拆迁办主任王泽力威胁地劝说刘洪生:“杨书记(原区委书记杨鹏)答应你的有用吗?你拿到了吗?你做的都做了,到时候发生什么事儿哪个都不知道,你想通过法院解决,到时候法院还是要通过我们政府解决。你不是上访告过黄如象啊?有用吗?人家照样高升,杨鹏一把手高升,刘军生二把手升一把手,你告有用吗?你家后面的没有签字不照样强拆了,何苦呢?你不为自己着想也为你两个儿子着想,到时候你不是钉子户都成钉子户了,政府把你的强拆了,打官司法院陪你100万、300万,跑穿你的鞋子,到时候你成了政府的恶人,跟政府对簿公堂,政府会给你兑现吗?你想一想,儿子敢判父亲错吗?父亲拿钱出来,父亲高兴吗?这总简单吧,最后吃亏的是哪个?整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何苦呢?”
 
  这次谈话,可谓“句句实话、字字扎心”。
 
  不出王泽力所言,不久后,刘洪生家两处合法的房产,被月湖区相关部门做出“完美的手续”,定性成“违建”,并责令限期拆除。他伤心地说:“我想不通,他们为什么这么做?我究竟违反了国家哪条法律?”
 
  行笔至此,笔者不禁对刘洪生的遭遇产生几分同情和凄楚。同时,对月湖区的涉拆官员的任性过度言行感到惊诧不已。理由很简单,因为你是人民的政府,要依法办事和讲道理。如果起心动念不纯正,政绩观偏离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方向,出现执政行为的歪曲和极端,想的更多的是自己“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公权力”,只想自己小山头、小团伙的利益,而非法剥夺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以期名利双收,只能会失去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节外生枝地制造出更多的麻烦和仇恨。
 
  近年来,在全国部分落马的“拆迁书记、省市长和区县长们”,不少东窗事发与拆迁有关,大都对人民欠下了一本“血泪帐”,教训极为深刻。
 
  通过鹰潭市刘洪生家中房屋遭政府非法强拆事件,所得出的结论是:各级政府权力机关要杜绝伤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政绩观,只需要公平正义依法办事。谁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量本事越大,对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就越大,政治影响就越恶劣。一旦等到丑戏演砸了,出事了,悔之晚矣。
 
  不知,郭安书记及鹰潭市的各级领导,是否也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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