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保修期内业主报修房屋 开发商一般要在7天内修复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6-20 09:21:56
  购房保修期内业主报修房屋 开发商一般要在7天内修复
 
  昨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了《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执行统一的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东莞房地产开发企业自2018年7月1日起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商品房,全部使用新版《广东省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广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两书”)。
 
  “两书”规定保修期内,接到用户报修后,开发商一般要在7天内完成修复,否则,业主可自行委托进行质量鉴定和质量维修,鉴定费、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两书”规定,住宅质量保修期自开发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合格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不应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在保修期内,接到用户报修后,开发商将及时到现场核查情况,并在维修处理时限内答复修复时间。除经鉴定需要较长时间外,开发商将于7天内完成修复,并经业主或鉴定机构签署验收合格书;未按规定时限进行维修或逾期未完成维修工作的,业主可自行委托进行质量鉴定和质量维修,鉴定费、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两书”还规定,商品房购买人或房屋使用人如自行添置或擅自改变、移动、改装、损毁房屋结构、设施等,造成房屋质量受损,给其他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据了解,“两书”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编号由“项目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份+编号 ”组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编排。《通知》要求,2018年7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商品房现售备案时,须向市住建局提供新版“两书”样板(一式两份)审查备案。经审查后,符合要求的“两书”样板加盖市住建局备案章,由市住建局存档一份,开发企业取回一份,在售楼地点醒目位置公示。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必须向购房人提供新版“两书”,并对“两书”发放情况做好统计、归档、备案等工作。
 
  此外,《通知》明确,东莞已将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中落实“两书”制度,作为2018年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不按要求提供“两书”的房地产企业,市住建局将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记者 董珊伶)(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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