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城警方成功打掉一碰瓷诈骗、敲诈勒索团伙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6-21 11:56:19
  莞城警方成功打掉一碰瓷诈骗、敲诈勒索团伙
 
  近日,莞城公安分局再次成功打掉一个碰瓷诈骗、敲诈勒索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侦破广州及东莞的案件10宗,缴获作案车辆1台、赃款约3万元人民币。    
 
  5月份,莞城公安分局在“飓风21号”收网行动中抓获重点对象郭某勇(男,21岁),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专案组通过深挖扩线,成功发现另一伙同样以共享单车碰瓷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
 
  专案组立即对莞城区近期的碰瓷案件进行串并和视频分析,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锁定嫌疑人邓某举(男,28岁)、杨某权(男,24岁)、赖某叶(男,27岁)。   
 
  6月6日10时,专案组民警在刑侦大队领导的带领下奔赴虎门开展抓捕行动。抓捕组通过细心的走访,首先在虎门连升北路附近发现嫌疑人作案的白色轿车,并于15时34分在虎门万达华府成功抓获嫌疑人邓某举、杨某权、赖某叶,缴获涉嫌赃款现金人民币约3万元及无牌白色小汽车1辆,在车内搜获车牌两副。  
 
  经审讯,3名嫌疑人对结伙盗窃车牌、“碰瓷”诈骗、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该团伙几乎每天都会出动作案,一般选择凌晨时分,3人分工明确,有人负责骑共享单车,有人在路边看风及扮亲属,有人负责驾驶汽车慢行逼使目标车辆变道超车,在车主变道超车的时候,骑共享单车的嫌疑人就故意碰撞事主车辆,造成交通事故,从而向事主索要钱财。  
 
  经初步核实,嫌疑人在广州作案3起,在东莞作案7起,其中在东莞有3起为盗窃汽车车牌案件,盗得的车牌套在汽车上用于作案。其中邓某举因碰瓷敲诈勒索被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网上追逃。
 
  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碰瓷的三种类型]   
 
  人肉“碰瓷”:“碰瓷”者用自己的身体故意碰撞那些车速并不快的车辆。  
 
  开车团伙“碰瓷”:常见于高速路,一般有两辆车合作,故意造成被“碰瓷”对象因违章而剐蹭到“碰瓷”者的车辆。常伴有暴力威胁手段。  
 
  物品“碰瓷”:将一些物品放在你的车周围,导致你不小心撞上,然后谎称是贵重物品被撞坏,索取赔偿。
 
  [误伤或撞死“碰瓷的”,会怎样?]
 
  每次网络上流出“碰瓷”的视频,总有网友留言说“撞过去”“碾过去”,这种心理不应该。故意撞车碰瓷总归是不可取,但是故意碾人就对了吗?
 
  如果故意碰瓷者,被车主误伤甚至撞死的话,车主该如何担责呢?看看国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针对专业碰瓷者人群,规定中还特别指出:“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汽车在没有违章的情况下正常行驶,而行人故意先撞上行驶的车子,驾驶者来不及反应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不需要负任何责任(行车记录仪一定要准备好),碰瓷者负全责。
 
  机动车驾驶人遇到“人肉碰瓷”,不要随便停车并下车,应尽快拨打110报警求助。  
 
  [车主三招找证据]
 
  安装行车记录仪:市面售价在两三百元左右,能高清记录车头周围的所有路况,录制的视频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定责的关键物证。  
 
  寻找现场人证:如果没有行车记录仪,求助现场的围观群众作证。
 
  监控摄像头:遇到“碰瓷”应尽快报警,街头巷尾多有高清监控摄像头,可通过警方查看。
 
  提醒大家,配备行车记录仪,遇事不要急不要慌。如果不正常的情况,及时报警!(来源:东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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