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起正式启用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6-29 09:12:13
  东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起正式启用
 
  东莞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又出新举措。遇到法律问题、矛盾纠纷,市民现在可以上网、打电话或者就近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记者从东莞市司法局获悉,升级改造后的东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从6月28日起正式启用,市、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12348广东法网的网络、语音服务平台无缝链接,市民在东莞上一张网、打一个电话、进一个中心就能获得公益、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的有效载体,也是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人民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的窗口。今年以来,东莞加大统筹管理力度,将“全面建成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纳入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和2018年市委、市政府重点推进项目之一,给予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据东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东莞市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因地制宜,整合了各类法律服务资源,集成了各类法律服务项目。
 
  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在市司法局一楼的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的,由原来主要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拓展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服务、公证和司法鉴定指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咨询等8项公共法律服务以及律师和司法鉴定行业审批受理等“一站式服务”。
 
  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功能职责定位上,升级为“4+X”建设方式,“4”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律师服务基本职能;“X”为其他拓展职能。其中,每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都组建了本辖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团。目前,全市大部分镇街已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改造升级,极个别尚未完成的镇街,也可以在原有基础上提供服务。
 
  除了市、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外,东莞市还依托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其主要职责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等。目前,全市588个行政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已全部符合省的建设标准。
 
  据了解,东莞市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深度融入12348广东法网体系建设,按照“平台+热线+互联网”的理念,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正式启用后,将与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语音服务平台联接,实现实体平台、语音平台、网络平台、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五位一体,以语音平台为主入口、网络平台为主干道、实体平台为主阵地的定位,打造“三纵五横”、纵横交织的公共法律服务网,让市民在东莞上一张网(12348广东法网)、打一个电话(12348)、进一个中心就能获得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在6月28日正式启用以前,升级改造后的市级和大部分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都进行了试运行。如在实体平台和语音平台、网络平台互融互通方面,从4月9日试运行开始至6月27日,全市实体平台共办理群众通过打电话、上网络平台提出需求并转来的工单254宗,包括法律援助198宗、人民调解52宗、司法鉴定1宗,其他类3宗。镇街实体平台的效果也较为显著。(记者 陈香国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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