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恶 系列报道

国内   来源:新辽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7-03 11:33:45
  连云港一“死缓犯”幡然悔悟
 
  举报自已“老大”欲揭开六年前血案真相
 
  “六年前,发生的浦南10.22血案,我作为主犯之一认罪获法,但导致发生血案的真正主犯至今还逍遥法外,祸害一方群众……”江苏省徐州监狱囚犯赵爱涛近日向探视的律师说。赵爱涛是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潘圩村农民,2013年12月13日被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全利终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如今,现已在牢中服刑六年的他幡然悔悟,决定通过其父亲赵学光授权委托的律师,以当时隐满了案情真相,举报自已涉黑“老大”等理由,依法提起申诉,希望能通过再审来揭开当时案件真相,为受害者申冤,将真正的涉黑“老大”绳之以法,还老百姓一片净土。
 
  浦南镇10.22血案存疑点
 
  2012年10月22日晚上,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现海州)区浦南镇发生一起血案,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此案在社会上影响恶劣,当地公安机关也很快破案,涉案犯罪人员也悉数抓获归案。然而,综观当时公安起诉意见书、检察院公诉书、连云港市中院和江苏省高院判决书、受害人和涉案犯罪人上诉书和受害人及服刑犯人、亲属申诉书以及当地群众反映等,该起血案发生真相存在众多疑点,让人不得不提出疑问:谁是导致发生此血案的真正主犯呢?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苏刑一终字第004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5页显示: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赵爱涛于2012年10月22日下午获知徐建猛将小客车停放在其公司门口,致使在公司院内施工作业的搅拌车无法出入,即与徐建猛电话交涉并发生口角,赵爱涛遂联系被告人张书雷,让其带人找徐建猛解决此事。当日19时许,张书雷纠集被告人陈大留、赵灿灿、张连丰、薛山、孙海波(另案处理)等人开车至徐建猛家院外,持匕首、砍刀、红缨枪等械具与徐建猛、尹华成、张金涛、张梦龙等人发生殴斗。在斗殴过程中,张书雷持匕首捅刺被害人尹华成致其重伤倒地、陈大留持砍刀砍伤被害人张金涛。薛山和孙海波在离开现场时,还用铁棍和红缨枪将徐建猛的奥德赛轿车砸坏。尹华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连刑初字第004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12、13页显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爱涛于2012年10月22日下午获知徐建猛用其奥德赛轿车停放在位于连云港市新浦(现海州)区经济开发区森呼吸食品有限公司门口,使在公司院内工地正在施工作业的连云港润丰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车无法出入大门后,由此,用电话与徐建猛进行交!涉未果,二人便在电话中发生口头冲突,被告人赵爱涛遂用手机联系被告人张书雷,让其带人找徐建猛解决此事。当日19时许,被告人张书雷接到被告人赵爱涛的电话后即纠集被告人陈大留、赵灿灿、张连丰、薛山、孙海波(另案处理)等人乘坐被告人赵灿灿的斯巴鲁轿车至连云港市新浦(现海州)区浦南经济开发区徐建猛家院外,持匕首、砍刀、红缨枪等械具与徐建猛、尹华成、张金涛、张梦龙等人发生殴斗。殴斗中,被告人张书雷持匕首捅伤被害人尹华成、被告人陈大留持砍刀砍伤被害人张金涛。被告人薛山和孙海波在离开现场时,用铁棍和红缨枪将被害人徐建猛的奥德赛轿车砸坏后开车逃离现场。
 
  对此,被告人赵爱涛的父亲提出质疑:案发时,赵爱涛受庄子卫邀约正在浙江省游玩,他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是谁指使他找人去摆平这件事的?江苏省高院和连云港市中院判决认为事发公司——连云港森呼吸食品有限公司是赵爱涛所有,这是典型的张冠李戴,赵爱涛仅是庄子卫手下的一个打手,连云港森呼吸食品有限公司法人是许玉忠:而且当时被堵的搅拌车是连云港润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法人是王善松,赵爱涛是通过庄子卫才接触到王善松的,江苏省高院和连云港市中院怎么会不顾这些事实,无中生有的认为上述公司是赵爱涛的,所以就认定赵爱涛为主犯。
 
  受害人徐建猛说:2012年10月22日为什么要用车堵在连云港森呼吸食品有限公可门口,不让王善松的搅拌车施工作业,是因为向王善松讨要所拖欠的工程款未果,才被逼无奈的采取用车堵王善松正在施工的搅拌车。
 
  另据侦办此案的连云港市公安局新浦(现海州)分局连公新刑诉字(2013)022号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意见书顺序排名显示:犯罪嫌疑人张书雷列首位、犯罪嫌疑人赵爱涛列第2位、犯罪嫌疑人王善松列第3位,王善松系连云港润丰混凝土有限公司法人,2013年2月6日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我局取保候审。然而,案件由连云港市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公诉时,王善松却变成了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而且被法院判决剥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王善松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对此,被告人赵爱涛及受害人徐建猛等想不通,赵爱涛父亲说,事发当日是王善松打电话给庄子卫说搅拌车被徐建猛堵了,庄子卫让赵爱涛接听王善松电话并协调处理好此事,后赵爱涛才打电话给张书雷的,后来才发生了如此大的血案,王善松怎么就脱离了案件干系了呢?其中有何蹊跷呢?这个只有公、检、法来解释了。
 
  然而更令服刑犯人赵爱涛的父亲赵学光更想不通的事,王善松是电话打给庄子卫的,庄子卫让赵爱涛去接的王善松的电话,整个事情赵爱涛是按王善松和庄子卫的要求去办的,现在案件发生了,庄子卫竞然摇身一变成了整个案件中的证人了,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连刑初字第004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24页显示:13、证人庄子卫的证言,主要内容证实:2012年10月22日上午七、八点钟,庄子卫和被告人赵爱涛等人开车去浙江,路上王善松打庄子卫电话要工程款并问水泥块是不是被告人赵爱涛拉的,庄子卫把电话给被告人赵爱涛,他们说什么没听清。后被告人打电话给徐建猛,两人在电话里互骂。被告人赵爱涛后又打电话讲:“你联系几个人上徐小猛家,他电话不知怎么关机了,去找他谈谈,看他到底什么意思。”晚上吃饭时听到被告人赵爱涛和一个叫小雷通话的,开始被告人赵爱涛在电话里说千万不要打他,吓唬吓唬他就行了,至于后来通话怎么讲的就不清楚了。后来听说被告人赵爱涛叫人和别人打仗,把人打死了。而据该份判决书15页显示:2、被告人赵爱涛在公安机关侦查时的供述,主要内容为:2012年10月22日下午,被告人赵爱涛和庄子卫、李配念、蒋小东、冉冉五个人去浙江路上,王善松打庄子卫电话找被告人赵爱涛说王善松搅拌站里的搅拌车被徐建猛堵厂房工地路口,让被告人赵爱涛跟徐建猛说一下。被告人赵爱涛就用手机打电话给徐建猛手机,被告人赵爱涛叫徐建猛抓紧把事情解决,把路让开,还让徐建猛在家门口等着,找人和徐建猛谈谈。到普陀山后,王善松又打电话给庄子卫找被告人赵爱涛说车子还过不去,搅拌车要急用,让被告人赵爱涛叫人去找徐建猛看看,看看就是叫人教训一下徐建猛,让徐建猛把路让开。被告人赵爱涛就用手机联系被告人张书雷说:徐建猛在浦南把路堵了,王善松搅拌站的车子过不去。王善松和被告人赵爱涛很好朋友,王善松叫找人去和徐建猛谈谈,被告人张书雷答应了。被告人赵爱涛不认识陈大留、张连丰、薛山及孙海波。
 
  对此,被告人赵爱涛的父亲在坚持长年申诉和上访时质疑:赵爱涛有手机,王善松为什么不打赵爱涛的手机而选择打庄子卫的手机去找赵爱涛?综观检察院公诉书和法院的证人证言,为什么没有王善松的讯问笔录和证言?另外,随庄子卫一起去浙江一行共五人,为什么没有同行的另三人证言证词?
 
  囚犯幡然悔悟实话实说
 
  2015年3月1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苏刑一终字第004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撤销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连刑初字第004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一项中对赵爱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近日,在徐州监狱服刑的赵爱涛对其父亲授权委托前来探监询问的律师,对六年前发生的血案,进行了如实的叙述:事发当日,赵爱涛和蒋小东、李佩念、周正换(音)随庄子卫去浙江普陀山烧香,路上我在车上睡觉,庄子卫喊醒赵爱涛让接电话,赵爱涛问是谁,庄说是王老板,连云港润丰混凝土搅拌厂,赵问什么事情,庄就让赵接庄的电话。王老板说有个叫徐建猛的用车堵了厂的门,作业车出不来,问我能不能帮忙协调下,赵说他不在连云港,等回去再说。王老板说他非常着急,车子等着施工。赵说现在回不去,王让把电话给大哥(庄子卫),王和庄具体谈什么赵说不清楚。后来到了舟山大酒店开了三个房间,庄到赵住的房间问他怎么说,庄让赵打电话给徐建猛,当时意思说看看能不能把车子让一让,然后赵就打电话给徐,赵说,他以前和徐合作过金凤凰KT∨,徐说这个事情不好弄,是王善松欠他钱,这个事真没有办法让步。然后赵就挂了电话,就把情况告诉了庄子卫。庄就说找人去教训教训徐。赵刚好看到手机来电显示张书雷的短信呼,就电话回给了张书雷问张认不认识徐建猛,张讲认识,赵就和张讲了徐堵王车辆的事,让张去协调下,并叮嘱张千万别打架,如果处理不好就等他回去再说,挂了电话后庄就带赵等人去吃饭。在吃饭的时侯,庄子卫又让赵接王善松电话,王讲他的车子还没有过去,赵说张书雷去协调了再等等,吃过饭庄子卫带赵等人去唱歌,在唱歌时庄把赵叫了出去说张书雷在浦南把人打死了。赵问庄怎么办,庄让赵先躲一躲,赵问庄去哪里,庄说他得回连云港帮事情处理一下,然后庄开车把赵送到了浙江奉(音)化一个地方给了赵2万多元钱后让赵下车,并说如果有事的话不要讲他。后来赵回到连云港被抓捕关进了看守所。到了看守所后,赵说庄子卫帮他找了个律师是云台山律师事务所的叫赵某某,赵律师来见赵爱涛时说庄子卫在家里帮他找人了,还说他的家里庄子卫会照顾好,让他放心千万别讲他。后来公安警官来提审赵,赵就讲了事情经过,警官让赵在口供上面签字的时候,发现上面的闪容有和他说的不一样的地方,但公安警官非要让他在上面签字,所以赵就在口供上面签了以上看过和他说的不一样,但警官又用自已的笔把赵签过的以上看过和我说的不一样改成了以上看过和我说的一样,把“不一”改成了“的”然后赵看到了,为了证明不是自己的签记,就在公安改的“的”上面按了手印。赵爱涛说:他跟庄子卫十几年了,一直帮庄做事,庄也会经常给他钱花,庄子卫也经常帮王善松做事,事成之后王善松都会给庄相应的提成。2011年,庄子卫找赵说王善松在东海县白塔埠镇的工地被人叫停掉了,叫他带人去帮协调,事成之后庄子卫给了赵20万,说是王善松给的。还有一次,王善松在浦南开发区圆周率机械厂因债务纠纷问题找到庄子卫,庄子卫让赵带人去看厂门,事情解决后,庄给了赵十几万元,庄也说是王老板给的。赵爱涛还说,2009年期间,他还帮庄子卫在连云港上岛咖啡和新浦花园北大门南宁酒家分别砍伤过人,案发后是庄帮协调没有追究责任。赵爱涛说:一、二审为什么没有供庄子卫,因为他相信庄子卫能把事情摆平自已也就会判给十几年,而且庄也会照顾好他和他全家的,没想到庄现在是不但死者钱一分不赔还把帮自已上访的老父亲打伤并砸了车子。所以我悔悟过来了,不能再帮庄子卫扛事了,庄子卫是连云港市浦南最大的涉黑恶势力,欺压百姓,以暴力手段牟取利益,希望能通过申诉,揭开庄子卫涉黑恶势力真面目,还一方安宁。
 
  投诉涉黑“老大”无故遭遇拦截殴打
 
  2014年6月7日,赵学光独自开车去南京江苏省纪委和省高院为浦南10.22血案申诉并投诉当地涉黑“老大”王善松、庄子卫,召集两牢释放人员充当打手,并串通当地镇领导靠威逼利诱等手段承包工程、打压正规施工单位和圈占农田开发小产权房等涉嫌违法犯罪事实,当日下午16时左右,赵学光在回家的路上遭遇到车辆堵截,从车上下来5个人分别用钢筋、铁棍将赵学光的车辆砸坏,并殴打和恐吓赵学光说“如果再到南京投诉,把你全家杀光”。案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接报警后高度重视,立即展开侦破,但此案一直拖到2016年3月10,其中涉案两被告:候红飞、刘厚魁才向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投案,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5日被逮捕。
 
  据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2016)苏0706刑初60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候红飞,(曾用名侯飞、侯辉),男,1982年4月11日出生于江苏省灌云县,无业,曾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11年10月17日被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于2013年8月20日被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至2015年6月6日止。被告人刘厚魁,男,1991年2月14日出生于江苏省灌云县,无业,曾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11年被原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7日15时许,被告人候红飞乘坐被告人刘厚魁驾驶的汽车行驶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潘圩村部与海州区郁州西路潘圩封五组、六组交界处时,遇到驾驶沪cvu367号三菱吉普车正常行驶的被害人赵学光。遂让被告人刘厚魁驾车将被害人赵学光的车辆堵停,之后被告人侯红飞下车用钢管对被害人赵学光进行殴打,并对车辆进行打砸,致使被害人赵学光肢体软组织挫伤,车辆损坏,后二人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赵学光伤情评定为轻微伤;车辆损失合计价值人民币16942元。据此,判决如下:一、撤销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盐刑执字0835号刑事裁定书。二、被告人侯红飞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原判剩余刑期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三、被告人刘厚魁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对此,受害人刘学光认为,涉案共有五人,现在时隔两年后仅有两人归案,指使的背后“黑老大”仍然逍遥法外。(文章根据当事人口述和判决文书整编)
 
  来源:http://www.lsacnnews.com/list.asp?Id=19631&from=single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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