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名学生遭遇暑期求职陷阱

跟踪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7-10 10:18:01
  近百名学生遭遇暑期求职陷阱
 
  近日,来自广东茂名、电白等地的90多名高三毕业生,在今年6月底参加完高考后就被同乡、亲戚带到东莞某计算机有限公司打暑期工,其中数十名学生突然遭到工厂解雇,并因工资结算问题引发学生不满集体讨说法。
 
  7月6日上午,凤岗公安分局以及凤岗人力资源局介入后,将20余名学生带往派出所批评教育,劳务中介方面经过协调,按照14元/小时的工资与剩余同学结算工资,至此,该事件得以圆满解决。
 
  随着暑期的到来,想打工挣钱和获取工作经验的学生族开始加入暑期兼职的行列,暑期工也成了许多公司短期市场劳动力的一支主力军。但暑期打工陷阱不少,需要学生和家长擦亮眼睛。时报记者咨询了相关部门及专家后,整理了一些关于暑期工求职方面的注意事项,以免大家上当受骗。
 
  / 提醒 / 学生暑期求职陷阱及防范方法
 
  陷阱1:骗取中介费
 
  许多非法中介看准在校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又挣钱心切的心理,在收取中介费后却不履行合同,不及时为学生找合适的工作;或者给学生找一家招聘公司,但该公司又以种种名义推脱。更有甚者,等学生交钱后,工作没落实,中介的人却跑了。
 
  / 防范方法 /
 
  找中介时,先看对方是否有正规营业执照。正规中介机构除具有中介许可证之外,一般会将营业执照悬挂在大厅等较显著位置。
 
  陷阱2:骗取保证金
 
  一些用人单位会要求暑期工支付押金,承诺交了押金后就可以上班,但之后又以人员已满等各种借口要求学生等通知,而且拒绝返还押金,最后就没有音讯了。有的公司收取保证金,称以此“保证”学生按要求上班,并答应在打工结束后归还。可到结算工资时,保证金却不见踪影。
 
  / 防范方法 /
 
  任何招聘单位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可坚持拒交并举报。
 
  陷阱3:高薪诱惑实为传销
 
  一些公司以工作轻松、待遇高的名义将学生骗去外地,一旦得手便控制学生人身自由并洗脑,这常见于传销组织中。但也有些非法中介或私招滥雇者为外地企业或总公司,他们以高薪相诱惑,但后面可能存陷阱。
 
  / 防范方法 /
 
  了解传销特征,不轻信天上能掉馅饼,找工作时保持理性,勿盲目听信高薪工作。一旦陷入传销,应及时报警。
 
  陷阱4: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九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些学生认为暑期找工作也只是打零工,没必要签订劳动合同,许多用人单位也乐得顺水推舟不签合同。但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但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且学生在遇到工伤、拖欠工资等纠纷时也难以维护自身权益,成为受害者。
 
  / 防范方法 /
 
  学生在暑期打工,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伤害赔偿、劳动条件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陷阱5:靠提成赚取收入
 
  许多商家习惯于在暑期招聘学生做兼职,但却宣称兼职都没有底薪,“做得多,自然提成就多”。许多学生应聘这样的工作后,虽然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但往往因为产品推销难度较高而成交寥寥,甚至无一成交,最终自己一分钱工资都没拿到。而一些工厂的流水线上,也充斥着“无底薪,靠计件”的招聘行为。
 
  / 防范方法 /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学生在寻找兼职的过程中要注意,不要应聘“无底薪”的工作,如果碰到用人单位在支付报酬时以无底薪为由克扣工资时,应及时寻求劳动部门帮助。
 
  陷阱6:骗取服装费等费用
 
 
  有些用人单位以“统一订做服装、体检、培训”等理由向应聘学生收取各种费用。而且,一些骗子公司或者中介公司在向应聘学生收取上述费用后便人去楼空。
 
  / 防范方法 /
 
  劳动法规定,一切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服装费、培训费等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更有可能涉及假招工等欺诈行为。因此,学生暑期打工的时候应该要提高警惕。
 
  / 话你知 /
 
  求职前
 
  要做好这些准备
 
  1.查询公司资质
 
  通过红盾网或工商行政网站验明公司是否具有合法资质。
 
  2.观察公司环境
 
  骗子公司一般较擅长包装,经常选择设施一流、装修豪华的办公地点,要注意观察,看一看公司高大上的环境中有没有一些正规的事务。
 
  3.签合同
 
  签合同的时候要逐条查看,看得越细致,上当的可能性就越小。
 
  4.多咨询
 
  不管去什么公司面试,不要草率地答应,可以找家人或有经验的朋友帮忙分析,防止头脑发热被骗。(记者 尹金钟)(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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