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对集体办幼儿园实施生均定额经费补助
8月2日,记者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为扶持我市集体办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村(社区)举办、自主经营和管理集体办幼儿园,东莞将对集体办幼儿园实施生均定额经费补助,每生每年300元,补贴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据悉,本次补助的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设立的,由村(社区)举办、自主经营和管理的集体办幼儿园。补助资金将用于幼儿园办学经费和添置设备,主要用于补充幼儿园办学经费不足。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补助人数按幼儿园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人数)内的实际在园人数计算。
凡是申报生均定额经费补助资金的幼儿园,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 幼儿园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举办、自主经营和管理;2. 依法规范办学,是东莞市“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上一年度教育检查结果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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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集体办幼儿园于每年9月5日前将材料提交所在园区、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各园区、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会同财政分局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做好实地核查工作,确定拟补助的幼儿园名单和补助金额,并在本园区、镇(街)政府官方网站、村(社区)公告栏和幼儿园公告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园区、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于每年9月25日前将提交至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市教育局对拟补助的幼儿园名单和金额进行审核,呈市财政局核准、拨款。预计补助一个月内拨付到相关幼儿园的银行基本账户。(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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