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买衣服送手机引纠纷 买家将卖家告上法庭

消费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11-06 11:49:48
  “双十一”买衣服送手机引纠纷 买家将卖家告上法庭
 
  “双十一”还有几天就到了,电商大战烽烟乍起,各种打折优惠、抽奖、送赠品等等促销手段层出不穷,这些东西“看上去很美”,其实稍有不慎就容易产生纠纷。日前,记者从法院了解到,为了有奖促销,买家小鲁将卖家告上了法庭。
 
  去年“双十一”的时候,一家知名服饰电商搞有奖促销,说11月11日当天符合条件的前100名买家,赠送品牌手机一部。为了得到手机赠品,小鲁在这家电商平台上抢购了一件T恤,订单显示,小鲁2017年11月10日晚上11点59分57秒提交的订单,2017年11月11日00时00分02秒成功付款。
 
  11月11日早上7点多钟,小鲁又联系了电商客服咨询,从对话截图可以看出,客服回复小鲁“是以付款时间为准”,并确认他11月10日下单、11月11日付款,符合参与有奖促销的条件。
 
  客服确认回复让小鲁吃了一颗“定心丸”,但最终却没中奖。中奖名单显示,中奖买家的下单时间为2017年11月11日0点0分0秒至0点0分03秒之间,付款时间为2017年11月11日0点0分0秒至0点0分05秒之间。看到中奖者的下单时间和付款时间都在11月11日0点之后,小鲁感到很意外。
 
  为了讨个说法,小鲁再次找到商家理论,对方解释说中奖规明确要求2017年11月11日0点后提交订单并且付款,才有中奖资格,而小鲁是11月10日提交的订单,11月11日0点后付款,不符合中奖条件。
 
  小鲁认为对方在玩文字游戏,坚持要求商家向他赔付手机赠品,而商家则认为游戏规则很明确,小鲁就是在故意“找茬”,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因为多次协商无果,小鲁就以欺诈为由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商品加赠品”三倍赔偿,共计25000多元。
 
  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依然是商家的活动规则,其中第一条规定该活动11月11日0点起开始,第二条规定以买家拍下并付款的时间先后顺序赠送。规则第二条“买家拍下并付款”究竟受不受第一条“11月11日0点起”的时间限制,双方理解各不相同。
 
  同时,被告认为,原告下单后才向客服咨询,表明事先已经知道并且接受了活动规则,需要自己负责。原告小鲁则提出,涉嫌被欺骗的买家有上百个,而且在QQ上组群维权,部分买家还曾向商家和电商平台进行过投诉,而商家的解释是客服工作人员失误。
 
  对于原告小鲁以欺诈为由进行索赔的诉讼请求,被告拿出了银行汇款记录、采购发票、中奖名单、通知中奖者短信、发放奖品快递记录等证据,表示该活动合法真实有效,不存在欺诈行为。
 
  法院调查后认为,作为被告的某电商公司确实购买了100台以上的品牌手机作为赠品,并快递给了他们认为符合条件的前100名买家,所以附赠式有奖销售活动是真实的。
 
  不过,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所以,双方对附赠活动内容条款的理解存在争议,结合店方客服的解释,应该作出不利于店方的解释。也就是说,不管买家什么时候下的单,只要是前100名付款,就有权获赠手机。
 
  不过,即使原告小鲁符合获赠手机的条件,为什么最后没有拿到奖品呢?商家提供了一份经过公证的关键性证据,公证书显示,单纯统计11月11日0点后付款的前100名买家,付款时间都在0时0分0秒以内,小鲁是在0时0分02秒才付款成功,已经排到了第284名。法院最后认定商家不构成欺诈,也不存在违约和侵权,依法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现在销售行业竞争激烈,尤其是随着电商、微商的迅猛发展,一些商家喜欢用有奖促销等手段来吸引消费者,尽管因为赠品闹上法庭的不算多,但通过今天这起案件也给商家、给消费者提了醒。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副庭长欧泽林认为,对商家而言,不管是网店还是传统店铺商家,有奖销售说明已构成合同要约,一旦买家下单,双方的合同即成立,商家的说明就构成合同的一部分,而且属于格式条款。
 
  根据《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照通常理解。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附赠式有奖销售”,现实生活中,有买楼送车位使用权的,还有“满就送”“满就减”之类的促销手段。有人认为,这类有奖销售,已经变异成打着赠送旗号的买卖,甚至演变成不正当竞争,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利。
 
  欧泽林认为,商家为了促销,采取附赠式有奖销售已成为市场常见现象。有的消费者趁着商家搞活动,能买到平时心仪的优惠商品,也确实能得到一定的实惠。只要是依法进行,可以说一种双赢的活动。但商家如果存在违规违法的行为,也可能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影响商业信誉,甚至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双十一马上就要到了,各商家包括电商品平台可以说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种促销手段花样百出,无论是商家、买家或者是电商平台都应该注意规范自己的行为。
 
  欧泽林建议,商家注意有奖销售的说明尽量避免产生歧义,客服的言行代表商家,也要注意避免误导顾客,以免引起纠纷。对消费者而言,建议把相关证据保存好,包括商家的说明、客服解释的对话截图等,以便发生争议时有据可争。此外,有些消费者是冲着奖品而下单碰运气的,应当注意理性消费,平和对待中奖结果。(来源:东莞阳光网)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