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严重欺凌事件及欺凌行为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或犯罪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11-20 15:43:16
  校园严重欺凌事件及欺凌行为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或犯罪
 
  11月12日,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办法》将欺凌事件分为四级: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情节比较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以及欺凌行为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或犯罪。其中,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属于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
 
  日常生活中,同学之间相互起绰号是常见的事,记者就这一话题采访了东莞的学生、家长和老师。东莞某中学学生小李认为,若被别人起一些侮辱性绰号,会产生一种被嘲笑和侮辱的感觉,真的很不好受。
 
  东莞某中学张老师也谈到,曾经也遇到过班上同学被别人起绰号的情况,会先判断是好的还是不好的,好的话就不干涉,如果是不好的,就要看情节轻重,太轻微的话也不会介入。因为中学生要学会自己解决问题,老师不随便插手。但如果情节严重,就会采取相应措施。
 
  家住万江的刘女士非常支持这一举措,她向记者分享了自己孩子的经历,我家孩子刚上小学时,体重比较重。有一天去接她的时候,一见我就哭了,说是其他小朋友给她起绰号。我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第二天,孩子跟我说不想去上学了,一问原因,还是因为绰号的事。后来,我只好去找老师协商,事情虽然得到了解决,但我感觉孩子那几天都特别不开心,我也生怕她会在心里留下阴影,语言有时甚至比行动更伤人。
 
  《办法》提到,学校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进行批评的同时给予惩戒,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教育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的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公安机关为主,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对于严重欺凌者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业内人士胡医生建议,一个人遇到突发欺凌状况,要尽快走开。通常欺凌者只是借机发泄不快,如果你没有反应,对方往往不会再纠缠。如果对方突然出手或者追逐,立刻向最近的人群奔去。如果已经遇到校园欺凌,要勇敢地向老师、学校或权威部门反映。告诉他们施暴者是谁?他们具体做了什么?在哪里?什么时候?持续多久了?对自己造成了怎样的困扰?当你觉得霸凌已经威胁到你的人身安全或者心理安全,那你必须说出来。(记者 肖郅朋)(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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