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重大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前将可提前办理多个审批事项

地产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11-29 09:41:43
  东莞重大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前将可提前办理多个审批事项
 
  近日,东莞市发布《进一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非公经济50条”),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建设。目前,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环莞快速三期工程拟采用PPP模式建设,接下来还将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定期推介。而对于重大项目,东莞也出台了预审批办法,这意味着今后重大项目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前,就可以提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多个审批事项。
 
  在东莞“非公经济50条”中,“强化投资领域开放”是一块重要内容,提出建立向非公有制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长效机制,支持非公有制资本及企业投资建设运营轨道交通及上盖物业、污水管网、高快速路、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及城市品质提升等领域。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这一背景下,“非公经济50条”以扩大非公有制资本投资为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含非公有制资本)投资建设运营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以充分发挥非公有制资本在融资、管理、创新等方面的优势,为社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东莞市一直支持非公经济向公共事业投入。目前,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环莞快速三期工程拟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实施,引入社会资本(含非公有制资本,下同)参与到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其中,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已获得市政府批复同意,并已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及物有所值评价论证,正在按程序开展社会资本采购工作,并已完成资格预审。而环莞快速三期全线已完成立项,PPP项目“一方案两论证”初步成果基本完成,正在完善省财政厅PPP项目入库手续。
 
  东莞市还将做好交通等多个领域项目统筹工作,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定期向社会推介,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全国民营医院看广东,广东民营医院看东莞。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东莞共有社会办医疗机构2059所,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的79.3%。社会办医院实有床位数、住院量、门诊量分别占全市医院的29.9%、25.3%、26.7%。
 
  近日,《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下发。根据《意见》,东莞将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意见》表示,将继续放宽准入,鼓励社会办医。社会资本按照经营目的,可在东莞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类别、数量、规模、距离等,均不受东莞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限制,以充分激活非公经济资本参与社会办医。
 
  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东莞将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不得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而在审批时限上,东莞市卫生计生局承诺,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和执业登记均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简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为了缩减审批环节、减少运营限制,东莞也提出,不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作为确定配置大型设备的必要前置条件,重点考核机构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等指标。
 
  为了加强引导支持,《意见》也提出,将积极支持社会力量进入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扩大服务有效供给,补齐医疗资源短板。市卫生计生局将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妇产、儿科、心脑血管、肿瘤、精神等专科医疗机构,以及进入康复、护理、老年、体检等专业服务领域,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优质品牌服务机构。
 
  在住院医师培养、全科医生培养、继续医学教育、科研、专科建设、评职称、等级评审、参加学术活动方面,社会办医疗机构均能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为了缓解社会办医人才瓶颈,东莞将实施鼓励措施,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医务人员流动,并鼓励公立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业务合作。
 
  “非公经济50条”中提出,批准纳入市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的产业类项目用地在出让或流转阶段,审批部门同步开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核、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五个事项的全过程预审批或阶段性预审批。
 
  预审批是指市重大项目用地在出让或流转阶段,审批部门同步开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五个事项的审批,先出具预审批意见、加盖“预审批专用章”,待项目用地手续等法定前置条件完善并补齐相关资料后,再将预审批文件转化为正式审批文件的审批模式。预审批后,项目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且补齐相关容缺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所有预审批文件转换为正式审批文件,大大缩短前期审批时间。
 
  作为“非公经济50条”的配套政策之一,日前《东莞重大产业项目预审批办法(试行)》已经正式印发执行。市发改局目前正在筛选若干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试点,接下来将会同市政务服务办根据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制订具体的操作细则,实现线上线下预审批功能。
 
  上述办法还对预审批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譬如,由市政务服务办建立代办员制度,对每一个预审批项目,做到专人领办、协调督办、全程跟办。各审批部门应优先办理预审批事项,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部门首席代表负责制等制度,第一时间完成预审批和文件转换工作。(记者 郭文君 欧雅琴)(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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