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广平县,南关村征地之谜

国内   来源:《法律与生活》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12-06 15:41:05
  《法律与生活》记者 郑荣昌
 
  在中央严令打击农村基层腐败并深挖保护伞的背景下,记者收到一封毗邻河北省广平县县城的广平镇南关村史连芳等4户村民署名的控告信。记者随之对村委会、镇政府、县有关部门进行采访,采访中的遭遇加深了记者对该案的质疑。
 
 
(万和苑销售处)
 
  村民控告:以租代征
 
  以下是这封控告信的主要内容——
 
  我们是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广平镇南关村村民,现向贵单位反映我村党支部书记赵华联合少数官员“以租代征”、拒付租金、擅自改变土地性质一案。
 
  2017年3月1日之前,赵华没有同村民商议,就以县政府推进文化事业、需要利用村民的土地建设“和圣书院”为名,采取多种手段,陆续与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
 
  该土地租赁协议约定,租期50年。年租金为每亩1500元,甲方(村委会)每年3月1日前一次性付给乙方。拖延3个月仍不支付租金,应将土地交还乙方,并恢复地貌。
 
  该土地租赁协议下面,除了盖有南关村村委会的公章,还盖有监督落实单位广平镇人民政府的公章。租赁的土地多半是村民的“口粮田”。
 
  2018年6月,村委会拖延3个月仍不支付租金,我们多次向赵华索要土地,还向镇、县相关部门反映,均无结果。
 
  后来了解到,我们的位于广安路西段南侧、光明路北侧、青莲街西侧、创新街东侧的近50亩租赁土地(的性质),已经改变为国有土地,转让给万江集团用于“万和苑”的商品房建设。“万和苑”商品房已经开始预售。
 
 
(土地租赁协议)
 
  至此,我们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以租代征”案件,而且比一般的“以租代征”更严重,因为是“边租边征”,“明租暗征”,而且连租金都要赖掉。
 
  我们再度向镇、县相关部门反映。这时,这些部门和赵华都告诉我们,土地已被政府征收,补偿款定为61000元,你们可以领取这笔钱。
 
  我们认为,村委会与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涉嫌欺诈,地方政府的征地程序和征地后的土地用途不合法,应该尽快将涉案的口粮田归还我们并恢复地貌。
 
  另外,赵华贪腐问题严重。与这次征地有关的如:修路占地多报本村村民半亩赔偿款20余万元,虚报外村4位村民赔偿款11万元,虚报7处井眼赔偿款数万元,还以威逼恐吓等手段让村民签订前述土地租赁协议。
 
  与这次征地无关的问题如:收购幸福港湾小区附近多户村民的耕地自建40余套商品房出售,获利百万;动用公款请村干部吃饭,饭后发放“办事好处费”,每人2000元,却让每人写了5000元的收条。
 
  书面采访的遭遇
 
  2018年10月26日,编辑部给广平县委宣传部寄去一封采访函,罗列了控告信包含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采访请求。
 
  稍后,宣传部的赵主任和赵部长先后给记者打来电话。
 
  通过交流,赵主任答应针对控告信包含的问题给记者一个回复函,并和记者互加了微信。赵主任随后发给记者的回复函,落款却是村民的举报对象之一——广坪镇人民政府,且十分简短。
 
  回复函称:“2017年和圣书院开建前县政府以河北省区片地价每亩6.1万元价格一次性征收,并将土地性质调为建设用地。由万江集团开发的万和苑商业住房同样以河北省区片地价每亩6.1万元价格一次性征收,并调规为商业用地,县政府统一进行招拍挂并网上公示。赵华生活腐败问题经广平县相关部门审查已作出结论,并依规进行了处理。”
 
  记者问赵主任,回复函的意见能代表县里的意见吗?赵主任说“能”。既然这样,记者又提出,希望依照征地方面的法律逐一回答村民和媒体关切的征地合法性问题,并将征地方面的法律发给了赵主任。
 
  随后,赵部长亲自给记者打来电话,说这次征地与县政府无关,你们要采访就采访镇政府。记者感到更加奇怪了:农用地的征地主体必须是县、市以上人民政府,这是路人皆知的常识,怎么能说与县政府无关?
 
  然而,此后,赵主任又通过微信,发给记者出自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但残缺不全的网上征地文件截屏、网上土地招拍挂文件截屏和两份征地告知书图片。两份征地告知书上,一份显示征地用途是“科教用地”,另一份显示是“城镇住宅用地”。
 
  南关村的土地,到底是租还是征?和县政府有关还是无关?
 
  实地采访的遭遇
 
  11月29日,编辑部又派铁铮记者到广平镇和广平县国土资源局采访和察看征地文件。她的采访笔记写道——
 
  早8点30分,我来到南关村村委会办公处,想采访支部书记赵华或其他村干部,该处大门紧锁,空无一人。
 
  我又来到广平镇政府,想采访王书记。一女性接待人员问明我的来意后,说王书记在楼下开会,让我等一会。20分钟后,进来一名男性工作人员,他说有什么事情可以和他讲,他是办公室赵主任(后得知,他也是县委宣传部那位赵主任)。我要求采访王书记,他说王书记已经外出,还说我的问题他都可以回答。
 
  然而,当我问起土地用途有没有改变、开发商售楼手续是否齐全的时候,他又说这方面情况不太了解,说你可以去县国土资源局了解。
 
  我来到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负责人(其实是一位局长,姓杨)说,了解南关村征地情况的单副局长不在局里,下午1点半上班后可以见到他。
 
  (中午,赵主任向笔者表示,下午他可以陪同铁记者一同去县国土资源局采访。笔者及时转告了铁记者)
 
  下午1点半,我请赵主任一同去县国土资源局。赵主任让我自己去,并说他要请赵部长“协调”这次采访。我只好自己来到县国土资源局。
 
  我在单副局长的办公室门口站等了近两个小时,电话联系后,单说负责相关工作的是办公室的马主任。我去找马主任,工作人员说马主任出去了。我打通马主任的电话,他说他在邯郸市,后天才能返回。
 
  记者再次联系赵主任,请求采访赵部长,并请他和赵部长协调对国土资源局的采访。他的回答是赵部长正在赶回来的路上,30分钟后可以到。随后,他不断地说赵部长30分钟后可以到。
 
  记者最后的请求
 
  铁记者回来后,我们将需要向当地政府了解的问题再次细化后,用微信发给赵主任。
 
  这些问题是:南关村征地、转让的主导者和实施者是不是县国土资源局;能否出示该地块征地、转让、规定用途、实际用途的完整文件;该地块转让费是多少,拨给村里多少,多少用于村民的安置补偿;制定安置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征求村民意见;用该地块开发万和苑商品房是否改变了规定的用途,是否办理了销售许可;该地块起先是不是“以租代征”,征收时有没有解除租地合同;赵华的贪腐问题查处情况是什么。
 
  同时,笔者给赵主任发了一封短信。全文如下——
 
  赵主任,我听了一遍铁记者与您之间的谈话录音,并重温了我与赵部长之间的谈话录音,您我之间的分歧一目了然。但是,我并不想将录音内容公之于众,还是想立足于解决我们的工作问题。
 
  我想回到事情的原点。您和赵部长不是要来我们单位吗?来我们单位应该是为了回答我们在采访函和微信中所提的问题吧?既然这样,铁记者去了,采访镇政府和县国土局遇到困难了,但是遇到您了,您何不将原本要来我们单位所作的回答原原本本对铁记者说呢?
 
  也许我又说错了,也许以前的一切包括铁记者没有同你们打招呼,直接去镇里和国土资源局采访,都是我们不对,那么我可以对您说一声对不起。
 
  可是,说完对不起之后,我还是想同您谈工作问题。我想问一下,您能不能书面回答我们一直以来想问的问题?今天我们将这些问题细化了,再次发给您。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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