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你要的食品抽检通告来啦,快查收!

消费   来源:东莞食品药品监管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12-13 10:37:35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8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饼干、酒类、食糖、糕点、食品添加剂等共54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23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
 
  肉制品68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112批次,不合格2批次;饼干5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74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糖3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152批次,不合格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5批次,食品添加剂4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
 
  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 
 
  1.罗定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雨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24日生产、规格为400g/块的雨润肉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2.廉江市永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永福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示为湛江市恒浩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15日生产、规格为500克/袋的山椒脆脆骨,菌落总数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饮料不合格2批次:
 
  1.标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威泉饮用水厂2018年7月10日生产、规格为16.8升/桶的玉鼎山泉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2.标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威泉饮用水厂2018年7月11日生产、规格为16.8升/桶的华銮山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饼干不合格1批次: 
 
  1.汕头市长盛行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集宝食品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6月25日生产、规格为300g(内含18个独立小包装)/袋的原味韧性饼干,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不符合标准规定。
 
  酒类不合格2批次: 
 
  1.广州市天河区龙洞源利家百货店销售的标示为湛江市维康酿酒有限公司2017年6月18日生产、规格为35%vol,480ml/瓶的三鞭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8.5%vol,超过标准规定(35±1.0%vol)。   
 
  2.佛山市南海朝平百货店销售的标示为吴川市济生堂酒业有限公司2018年2月3日生产、规格为12%vol,650ml/瓶的甜醋黑糯米酒,酒精度检出值为14%vol,超过标准规定(12±1.0%vol)。
 
  食糖不合格1批次: 
 
  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沙万达店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佳美乐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28日生产、规格为454克/袋的太港粗白砂糖,还原糖分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糕点不合格10批次:  
 
  1.珠海市斗门得一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珠海市一和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1日生产、规格为300克/盒的鸡仔饼,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不符合标准规定。   
 
  2.鹤山市鹤城镇红昇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鸿运来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18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老婆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3.广州市南沙区好宜家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黄江乐华食品厂2018年8月28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绿豆饼,菌落总数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4.鹤山市鹤城镇红昇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鸿运来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7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老婆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符合标准规定。   
 
  5.广州市番禺区化龙聚福商场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万江港益食品厂2018年9月6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老婆饼,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6.佛山市顺德区双丹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康鹏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14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红豆饼,菌落总数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7.广州市嘉欢源贸易有限公司富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东卡元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1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酸奶味蒸蛋糕,菌落总数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8.广州市嘉欢源贸易有限公司富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跃优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15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蛋酥味沙琪玛,大肠菌群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9.广州市增城万泽商场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万江港益食品厂2018年8月24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老婆饼,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10.广州市天河区东棠汇永喜超市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翁兴副食品厂2018年7月4日生产、规格为160克/袋的龙耳酥,大肠菌群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整改措施
 
  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来源:东莞食品药品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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