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开展2019年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遴选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12-27 10:35:51
  东莞将开展2019年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遴选
 
  日前,东莞市倍增办发布《关于组织2019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预申报的通知》简称《通知》,市倍增办将开展2019年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遴选工作,计划在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实施动态调整,适当增加试点企业名额,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提请申报。
 
  按照规定,申报的企业可分为成长类和规模类。其中,规模类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且其2018年度税收贡献、营业收入增长和税收增长分别不低于200万元、15%和10%,利润总额为正数。
 
  而成长类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足2亿元,且其2018年度税收贡献、营业收入增长和税收增长分别不低于100万元、20%和15%,利润总额为正数。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2018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且自愿申报名誉试点企业的,其税收贡献和利润应为正增长。申报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此次遴选目标重点为东莞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所申报的企业需具有良好发展基础,所在产业发展前景好,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同时,申报的企业需有明确可行的倍增方案,倍增意愿强烈。
 
  此外,《通知》还提及,若企业具备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资本运营等六大成长驱动因素的一项或多项,亦或企业具备其他符合集约型经济发展的创新性要素,同样可视作具备成长驱动因素。
 
  《通知》还明确,申报企业企业在莞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的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黄牌或红牌;企业若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其年度考核不能为“未完成等级”。
 
  据《通知》显示,此次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纸质材料报送至园区、镇(街)倍增办时间由园区、镇(街)倍增办自行确定,纸质材料汇总上报市倍增办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符合条件的企业要抓紧时间申报。
 
  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以自愿为原则,自行登录“智造东莞”网(http://www.imdg.gov.cn),新用户要先注册成为“智造东莞”用户,进入2019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系统,完成线上申报操作。
 
  其中,企业需登录“倍增计划”相关专项栏目,在线填报申请表和量化指标表,并上传有关材料附件。经市倍增办网上形式审查通过后,企业在线下载打印申报表格,连同其他纸质申报资料双面复印并完成签字盖章;按顺序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到辖内倍增办,由其统一汇总上报市倍增办。
 
  附:2019年“倍增计划”企业遴选在线申报操作指引
 
  1.打开浏览器,进入网址http://www.imdg.gov.cn
 
  2.选择“服务平台”以下界面,点选“智造东莞”栏目,再输入相应账号密码登录。(若尚无账号则需先注册账号,相关负责人会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登录成功后,点击“项目申报”—“可报业务”—“可申报”—“2019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请表”—在线申报。
 
  4.进入“在线申报”后,根据指示填写相应内容并上传附件。
 
  注意:
 
  (1)企业点击“保存”仅作为草稿,政府端无法看到企业的草稿;企业需点击“提交”,政府端才能看到企业所填写的有效信息。
 
  (2)企业必须是“保存”申请表后才可上传附件。
 
  (3)企业填写完毕并提交后,若表单水印显示为“草稿”,说明政府端未完成形式审查,企业暂时无须下载打印表单;若表单上的水印为编号时,说明政府端已完成形式审查,企业可下载打印表单。
 
  (4)打印表单时,先点击“生成PDF”,之后点击“下载PDF打印”即可。(记者 叶永茵)(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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