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对消费类型展会应如何维权?

消费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3-08-22 09:11:39
   近年来,随着我国会展行业快速发展,直面终端的消费型展会举办次数越来越多,展销产品范围不断扩大,从而使展览市场日趋活跃。这也引起了一系列消费纠纷问题,比如有些商家展会结束后提供给消费者与订单要求不符的产品或服务,有些商家发货不及时,一拖再拖,消费者拨打商家电话也无人接听或者拒接电话,更有甚者直接拒绝按照此前协议约定给消费者提供货物出现欺诈行为等等。展会结束之后,参展商与展会的主办方面对消费者投诉维权有时候会出现互相推卸责任的做法,让消费者维权难度不断增大。有时候消费者因为预付定金太少,如果去找相关法律部门投诉、举报,也得不到有关法律部门的重视,从而让消费者变得像“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从而纵容了社会上一些参展企业的欺诈行为的频繁发生,面对消费类型展会,消费者维权问题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消费者参加直面终端消费类型展会的时候应该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展会期间先了解展会主办方与承办方相关背景信息

  二、现场采购下单时,应该详细阅读组委会关于活动消费的相关说明

  三、尽量使用组委会统一订货单,并要求参展商开出盖有公章的收据或者发票

  四、订货单上相关信息一定要求商家填写详细、准确,尤其是产品型号、规格大小、商家联系地址和电话一定要填写准确无误。

  五、尽可能要求组委会在订单上加盖公章,使订单能够获得组委会的担保。

  面对消费者维权的困境,希望相关管理部门能够重视消费者投诉、举报,绝不能因为消费者定金或货款金额小而不予受理,要知道一场展会采购人数不止某一位消费者,总预付金额也不止这一点点金额,如果不能及时查处个别企业违法行为,就会使更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还有展会主组委会应该切实履行其应有职责,尤其是在招展招商的时候严格审核参展商的背景和资质,不能为了盈利而放纵一些不守诚信的企业通过展会活动来欺骗消费者。展会的组委会不仅要对自己举办的展会效果负责,更要对消费类型会展行业的声誉负起责任来。让消费者对我们中国消费类型展会发展有信心,使消费者在消费类型展会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促使我国会展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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