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施行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1-10 16:03:38
  新修订《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施行
 
  记者从东莞市气象局获悉,新修订的《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发布规定》删除了原发布规定中的“突发”二字,雷雨大风预警信号将删除蓝色一级,台风预警信号含义和防御指引中的“热带气旋”字眼将消失,统一修订为“台风”。此外,当灰霾预警信号生效时,建议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适时停止户外活动。
 
  此前广东使用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依据的是2006年发布的《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原《规定》施行十多年,对我省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起了重要作用。 2006年发布的《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该版中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10类,分别为台风、暴雨、寒冷、高温、大雾、灰霾、雷雨大风、冰雹、道路结冰和森林火险。按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总体上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据悉,此次修改将“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改为了“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删除了“突发”二字。就为何对规定作出修改?气象部门解释,2006年版的10个预警信号中,高温、道路结冰和森林火险等气象灾害的突发性并不强。因此,将“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改为“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此次修订遵循上位法规定,与相关规章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完善广东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传播和防御指引。  
 
  另针对广东气象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严重的情况,此次修订完善了防御指引,如暴雨橙色以上预警信号行驶车辆避免穿越水浸道路、危险情况应当弃车逃生;台风和雷雨大风时加固或远离铁皮屋等写入防御指引,有利于强化社会公众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提升社会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实现气象灾害防御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此外,新发布的《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比之前的版本增加了“第九条”,明确违反有关规定和行为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依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其他的一些主要修订还包括,修改了部分预警信号含义及防御指引,台风预警信号含义和防御指引中的“热带气旋”统一修订为“台风”;台风黄色以上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防御指引中的“建议停课”改为“应当停课”,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学生可以延迟上学,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大雾预警信号防御指引中增加轨道交通,删减橙色预警信号防御指引中“浓雾使空气质量明显降低,居民需适当防护”的表述;灰霾天气预警信号防御指引中增加“建议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适时停止户外活动”、“机场、高速公路、港口码头、户外活动的防御指引”;雷雨大风预警信号删除蓝色,修订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含义;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含义中“森林火险等级”参照行业标准修改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防御指引中按照等级增加相应的“防御状态”指引等。(来源:广东天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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