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炜:住建局要主动担起提升城市品质主力军功能

地产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3-01 10:25:09
  刘炜:住建局要主动担起提升城市品质主力军功能
 
  今年,东莞住建系统将着力实现改革创新、服务质效、行业发展、质安监管、人居环境、党建保障“六大新突破”。图为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的东莞东城。记者 孙俊杰 摄
 
  东莞是国家、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等重大战略的关键节点城市,今后一段时期将迎来新一轮大建设、大发展。住建系统的工作,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行业发展、民生保障、动能转换都密切相关。2月27日,东莞市召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会上,东莞市副市长刘炜要求,东莞市住建局要主动担起提升城市品质的主力军功能。
 
  履新两个月的东莞市住建局局长何绍田就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做出了具体的部署。何绍田要求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树牢打造“品质住建”的价值导向和责任担当,以“四个升级”推动“五大品质”提升。
 
  做好在莞工作的粤港澳大湾区各类人才购房工作,开放港澳建筑专业人员在莞执业,探索与港澳联合培养建筑领域人才新模式,推动湾区建筑领域农民工转变为现代产业工人……何绍田表示,做好住建工作,未来东莞市住建局将做好从传统政务部门升级为经济发展部门、从审批管理部门升级为民生保障部门、从行业主管部门升级为价值创造部门、从资源管控部门升级为动能转换部门这“四个升级”。同时,把握“品质住建”的内涵,突出抓好建设、管理、服务、行业、民生“五大品质”的提升。
 
  记者获悉,今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围绕打造“品质住建”的价值追求,着力实现改革创新、服务质效、行业发展、质安监管、人居环境、党建保障“六大新突破”。今年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招投标机制改革三大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事权下放审批制度及相关措施,实行差别化下放,加强监督抽查指导,确保放下去的事权能接起来、管到位。
 
  同时,将加快推进建设、消防、人防联合审图和验收工作,建立审图时限监管机制,推进审图信息化管理,牵头研究制定联合验收具体操作细则,选取部分项目开展联合验收试点工作。
 
  推动出台《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不再将农村集体经济投资项目纳入东莞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配合出台村集体投资项目发包办法,压实招标人权责,逐步试行施工招标评定分离制度,进一步完善工程总承包招标模式和工作指引。
 
  刘炜要求全市住建系统要紧紧围绕打造“品质东莞”“品质住建”的要求,自觉担起提升城市品质的主力军角色。要在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标准上提档升级,向国内一流、国际先进城市看齐,尤其是要对标建设世界级粤港澳大湾区的标准,打造一批具有世界水平、鲜明特色的精品建筑和品质工程,全面提升东莞城市形象和品质价值。
 
  记者了解到,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东莞住建部门将强化大湾区建设服务。立足住建职能,高质量推动开发项目建设和重大科研平台建设,积极扶持建筑企业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工程建设标准向国际化水平提升。创新住房制度和房地产联调机制,做好在莞工作的粤港澳大湾区各类人才购房工作,开放港澳建筑专业人员在莞执业,探索与港澳联合培养建筑领域人才新模式,推动湾区建筑领域农民工转变为现代产业工人,为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助力优化完善湾区建设顶层设计,推动形成湾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机制性制度性安排。
 
  在房地产管理领域,今年东莞将继续稳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适时优化相关调控措施,强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快推进房地产领域大数据整合共享,提升精准调控、科学调控水平。强化行业自律共治,推广使用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创新实施“两天无理由退定”,维护消费者权益。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加大房地产领域不稳定因素排查监控和处置力度。
 
  同时,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构建覆盖户籍住房困难群体,惠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兼顾新入户人才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公租房筹集和分配管理,健全公租房管理机制,多渠道筹集房源,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和租赁补贴措施。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制定《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和《东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理顺租赁住房管理机制,完善和推广东莞市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加大力度扶持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提升存量租赁住房品质。
 
  进一步优化物业管理日常监管制度,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制度,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指导。推进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工作,尽快出台《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加强具体实施指引。充分发挥好住宅维修资金功能作用,研究修订《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维修资金缴交、退款、使用,探索引进第三方监督服务,强化使用监管,确保房子“治病”钱花在刀刃上。(记者 郝金朋)(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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