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5月起施行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3-07 15:40:58
  《东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5月起施行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东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移交档案,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采取开放查询、出版发行、互联网发布、展览等形式向社会提供城乡建设档案利用服务。单位和个人依法可以采取查阅、复制、摘录等方式利用城乡建设档案。(记者 董珊伶)(来源:东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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