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一定律在莞已成历史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4-09 12:01:17

  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一定律在莞已成历史
 
  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下称“东莞第三法院”) 审理了两起案件,在专业社工和社区干部等各方人士参与下,“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一定律在东莞法院内成为历史。
 
  2017年底,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东莞中院”)联合东莞市妇联,在全市创新建立家事调查机制。2018年,东莞第三法院进一步创新,将家事调查与特邀调解两项机制融合起来,直接委托家事调查员参与调解家事案件。目前,东莞第三法院正在谋划“走出去”,与基层组织一道探索构建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社区、化解在萌芽状态。
 
  东莞两级法院不断创新,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谱写了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创新三部曲。这不仅是司法为民的有力体现,也是东莞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又一成功经验。
 
  2018年4月,东莞市民阿艳(化名)向东莞第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她与丈夫阿勇(化名)解除婚姻关系,并主张孩子归她抚养,夫妻双方矛盾激烈且各执一词。
 
  东莞第三法院民三庭法官孙菊负责审理案件,她启动家事调查机制,委托塘厦镇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专职社工叶丽怡作为该案的家事调查员。叶丽怡作为专职社工,不仅有丰富的社区工作经验,而且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调查开始前,法官孙菊与叶丽怡一起对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划出调查方向及重点。
 
  叶丽怡先是通过电话联系听取阿艳和阿勇的陈述。阿艳告诉叶丽怡,丈夫对她已经没有感情,曾多次施行家庭暴力,而且有外遇,还未经她的同意多次举债赌博。阿勇则表示,妻子是无理取闹,自己绝对没有外遇,家庭暴力也不曾发生,只是略有争吵,所借的钱早已还清。
 
  这对夫妻感情到底怎么样?阿勇究竟有没有外遇呢?是否发生过家庭暴力?这是调查的重点,也是难点。叶丽怡多次来到阿勇夫妇居住的社区,先后访问阿勇的母亲、姐姐等亲属及他们的邻居。走访中证实夫妇二人日常生活中确实经常争吵,家庭暴力则无从证实。根据线索,叶丽怡发现阿勇确实与一名女子关系非常亲密。
 
  通过多日走访调查,叶丽怡全面掌握了阿勇夫妇的日常关系、工作情况、经济状况等情况,写就一份7页纸的调查报告提交给主审法官孙菊。庭审时,孙菊将这份调查报告引入法庭质证向阿勇和阿艳出示,阿勇承认报告提及的大部分事实。
 
  孙菊在审理中认为,阿勇违背夫妻间的忠诚义务,没有分担家庭责任,导致夫妻关系长期冷漠、日渐离心,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综合各方因素考虑,判定两人婚生子由阿艳直接抚养。该案判决后,阿勇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家事调查员是我的好帮手,非常给力。”孙菊感慨地说,对于每一宗家事案件都会慎之又慎,因为调解结果或判决结果关系到一个家庭甚至数个家庭的幸福,尤其是未成年小孩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会对小孩子影响终生。有了家事调查员的前期调查,她在作出判决时心里更有底了。
 
  家事调查员在家事审判中发挥作用得益于东莞法院由来已久的探索。2010年,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下称“东莞第二法院”)启动家事审判改革,成为广东全省首批家事审判合议庭改革试点法院之一。2016年10月,东莞第二法院与大朗镇妇联合作,开始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制度。
 
  2017年底,东莞中院和东莞市妇联印发《关于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的意见》,正式在全市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2018年3月13日,东莞市首批84名家事调查员正式受聘。东莞第三法院诉调中心主任、民三庭负责人郑水强说,家事调查的对象通常为事实问题,家事调查员来自基层社区,更熟悉社情民意,更具亲和力、机动性,能以更直接的方式感知当事人的情感,全面了解当事人的婚姻家庭情况,对纠纷事实的探知更清晰、准确、全面,有助于法院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同时,家事调查员作为社会第三方力量助力家事纠纷化解,既能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也能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注入更多的人文关怀,修复受损的婚姻家庭关系,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解决纠纷的需求。
 
  推行家事调查员制度是东莞法院多元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的第一步创新。在此基础上,东莞第三法院实现了第二步创新。在2018年办理的另一起离婚案件中,东莞第三法院委托社区妇联主席(应要求隐去其姓名)作为家事调查员,参与案件调查和调解两个过程,并成功促成剑拔弩张闹离婚的一对夫妻重归于好。
 
  该案庭审前,社区妇联主席应邀来到法院。她先是与这对夫妻逐一谈心。在她循循善诱下,夫妻双方说出各自心里的不满以及提出离婚的具体缘由:夫妻个性都较强,在生活中互不妥协、退让,常有矛盾、争吵,但并不涉及原则性的问题。妇联主席还观察到夫妻双方正在气头上,虽然嘴上都说要离,但真正谈到离婚时态度却有些犹豫、闪躲。凭借多年在社区调解家庭纠纷的经验,妇联主席认为双方矛盾的根源在于缺乏沟通,女方闹上法院不是真的想离婚,而是想以此唤起丈夫的关爱。她还了解到,双方均是再婚结合,便由此入手展开调解,劝导两人此前均经历过失败的婚姻,应更懂得珍惜、用心经营,并分析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引导双方理性思考、冷静沟通。数日后,夫妻二人冷静过后重归于好,主动向法院撤回起诉。
 
  东莞第三法院将这一步创新称为“家事调查+特邀调解”。在东莞中院首批聘任的家事调查员中,有23名在东莞第三法院辖区,主要由妇联干部和社工组成。具体做法是,将家事调查与特邀调解两项机制融合起来,在委托家事调查员时将其聘请为特邀调解员,他们在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家事纠纷。郑水强说,创新融合家事调查与特邀调解机制,目的是进一步发挥家事调查员在家庭和社区的工作优势和人才优势,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该院民三庭已在多宗离婚案件中推行此做法,均收到良好成效。
 
  融合家事调查与特邀调解两项机制实现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第二步创新,郑水强现在正带领团队开始第三步创新。“家事调查员参与进来后,对常规家事案件的审判非常给力,是法官的得力帮手。特邀调解机制融合进来后,能直接在诉前化解家事矛盾纠纷。但是,对较复杂的案件,如涉及多重法律关系或者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等案件,必须有更专业的法律人士参与,才能快速且妥善地处理。”郑水强说。
 
  东莞第三法院最近受理的一宗家事案件反映出这一问题。这起案件中,原告妻子一方诉请离婚,态度坚决。夫妻双方年近50,子女已经成年,在诉讼请求中重点不是子女抚养权归属,而是财产分割。这对夫妻在莞打拼多年,开办工厂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包括经营的公司、房产和多辆汽车。郑水强的思路是引进资深律师与家事调查员合作调解,借助社会各界力量推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在“请进来”的同时,东莞第三法院积极“走出去”,与基层社区、妇联等组织一道探索,构建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完善诉调对接程序与法院立案受理、司法确认之间的衔接关系。通过这一步创新,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社区、化解在萌芽状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社会学博士、东莞市委党校副教授刘晋飞指出,家事纠纷是基层法院最常见、最传统的案件类型,尽管属于法律层面的简单案件,但因为通常伴随着情感的撕裂,裁判虽易、事了不易、人和更难。家事纠纷如果不能实现事了人和,就会酝酿更大的社会矛盾甚至催生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影响当事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甚至可能威胁社会公共安全。
 
  刘晋飞说,党的十九大报告高度重视社会治理问题,明确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近年来,东莞各级法院不断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并与妇联和基层组织一道,积累了丰富且宝贵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经验,这是东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有力体现。
 
  刘晋飞建议,接下来一是继续推进家事审判的司法创新,不断健全和完善家事审判改革;二是尽快建立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同时吸纳更多有经验、有能力而且有社会责任感的各方人士,参与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三是研究落实家事调查机制的可持续化配套保障机制,包括经费保障机制、管理指导机制、社会多元配套机制、监督制约机制等。(记者 程癸键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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