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严打欺诈骗保行为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4-18 18:17:39
  东莞严打欺诈骗保行为
 
  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不生病的,这时医保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在诊疗费用上能享受到非常实惠的报销待遇。今天(4月18日),记者从东莞市医保局和市卫健局了解到,有心“过度”或“刻意”的诊疗行为要小心了!东莞正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18日上午,“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市人民医院门诊大厅内正式启动,为市民上了一堂生动细致的医保普法课。在日常诊疗行为中,参保病患哪些行为可能涉嫌欺诈骗保呢?
 
  市医保局专家介绍,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挂名住院的;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邹联表示,医疗保障部门有责任和义务管理好医保基金;作为提供服务的全市医疗机构,也有责任和义务去合理使用好医保基金;作为参保人,同样也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好它。只有全社会同心协力,共同行动起来,才能维护好基金安全,今后才可以使医疗基金更合理、安全、高效、可持续地运行。
 
  市政府副秘书长赖少瑜说,东莞在机构改革中组建了市医疗保障局,从组织层面上理顺了医保管理体制,为统筹推进医保改革、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奠定了组织基础。她强调,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是托底线、保生命、保健康的重要支撑,如果被欺诈骗取,成为不法分子的“唐僧肉”,不仅有悖医保制度建立的初衷,更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必须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接下来,东莞将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作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将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当前强化医保管理的头等大事。同时,还将健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医保违规违法案件查办力度,通过持续出重拳、出硬招、打硬仗,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全市医保、公安、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也会加强沟通协调,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动联查联处,形成监督管理合力,在全社会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愿骗”的氛围。
 
  据统计,近两年东莞共查处医疗骗保(含工伤)21宗,追回基金29.51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6宗,判刑1人,今年以来,查处医疗骗保4宗,追回基金0.32万元。
 
  最后提醒广大参保人,目前市医疗保障局已开通举报渠道。市民发现有欺诈骗保行为的,可以通过电话(0769-22830191)、电邮(dgyb22830191@dg.gov.cn)等形式举报,一经查实,还将会获得相应奖励。(来源:东莞阳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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