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县政府招商重点项目“生死十年”背后的纠纷

国内   来源:红星新闻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4-25 11:45:35
  “我接招商引资项目,拿钱搞民生工程,我没有犯罪。”湖北人王忠说。
 
  去年11月,49岁的王忠因犯非法经营罪,被贵州省德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法院认定,王忠任法定代表人的瑜阳公司,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燃气销售。
 
  法院判决中同时提到,考虑政府对招商引资企业瑜阳公司有“先上车后补票”情形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可对王忠从轻从宽处罚。
 
  拿出许多政府文件、会议纪要和该公司的请示报告,王忠告向红星新闻记者说:“我们前后打了几十次报告,请求完善手续,领导还批示过,但就是没给办。”
 
  上述文件显示,2017年,德江县政府换届第二年,瑜阳公司经历了一番波折。政府从多年来发文或开会强调支持瑜阳公司依法完善手续,转为决定不予完善手续,并发通知称瑜阳公司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予以关停。
 
 
▲案发后,瑜阳公司被公安机关查封。
 
  对此,王忠认为,德江县政府的做法属于“新官不理旧账”。
 
  时任德江县政法委副书记张劲称,工作人员未给办理,或许跟瑜阳公司转让中存在手续不完善的情况有关,“不敢给办。”
 
  李中文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政府部门“不敢”给瑜阳公司完善手续,跟王忠与他在公司股权转让中未付清约定款项有关。“本来很早就可以完善手续,但他买公司却不想付钱,非法办理过户,政府被套住了,谁还给你完善手续?”
 
  对于政府为何一直没跟瑜阳公司补签《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合同》,收购瑜阳公司的能投公司副总经理符纯友解释道:“这我不清楚。但说实话,从依法的角度,他办不到特许经营许可是很正常的,因为它的安全隐患非常重。”
 
  小县城的招商重点项目
 
  多年申请完善手续未果
 
  德江县是贵州省铜仁市下辖的县。根据王忠的描述,2009年,为了加快和促进德江现代化建设,县政府领导带队前往重庆进行对外招商引资。
 
  当年10月,德江县与重庆万盛区永安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公司”)签订了《贵州省德江县城市管道天然气供气工程建设经营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招商合同”),约定后者在德江县城区独家投资建设经营城区天然气管道供气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但据德江县法院作出的(2014)德民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这个被列为该县2010年重点招商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高达4180万元的合同,乙方——永安公司却是一家没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司。
 
 
▲德江县法院(2014)德民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部分截图。
 
  之后,重庆人李中文经永安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善贵许可,出资注册成立了贵州省德江县瑜阳燃气有限公司(简称瑜阳公司)。2011年6月,李中文夫妇持前述招商合同,向德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领《燃气管道特许经营权》证件,后者以德住建发[2011]48号文件的形式,行文授予瑜阳公司“享有30年使用期限的燃气特许经营权(非证件)”。
 
 
▲德住建发[2011]48号文件授予瑜阳公司“享有30年使用期限的燃气特许经营权”。
 
  前述法院判决显示,2011年8月,李中文夫妇将瑜阳公司100%股权及全部资产以1500万元转让给王忠夫妇。2012年2月,王忠携带李中文移交的企业资料,在德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过户变更登记。后者当日将瑜阳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过户到王忠名下,经营项目范围由原来的“筹建”调整扩大为“燃气经营、汽车加气”等9个方面。
  
  瑜阳公司向政府部门呈报的相关文件显示,公司自2013年通气试运行开始,多次书面报请县城管局、德江经开区、县政府等部门请求完善燃气经营许可手续,但始终没有结果。
 
  2013年7月,瑜阳公司向德江县政府提交《关于完善燃气经营许可法定手续的报告》。其中提到,请求县政府与该公司补签《德江县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合同》,确保实现合法经营。
 
  2014年7月,瑜阳公司向德江县政府提交《关于德江县城区管道天然气供气工程建设经营情况及近期发展规划的报告》。报告提到,签约已近5年时间,瑜阳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建设经营业主,仍然未取得《城镇天然气经营许可》,不能正常建设营业。
 
  2015年10月,瑜阳公司向贵州德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交“关于签订《德江县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的请示”。其中再次提到,政府至今没有跟公司签订天然气特许经营,致使公司无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而处于非法经营状态,多次被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列为重点监管整治对象和重大安全隐患单位。
 
  ……
 
  王忠称,直至被关停前,2017年7月和8月,瑜阳公司先后再次向德江县城管局、德江县政府提交了完善经营手续的请示。
 
 
▲瑜阳公司向德江县政府呈报请求完善经营手续的文件截图。
 
  政府换届不久
 
  公司有“重大公共安全隐患”被关停
 
  李中文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瑜阳公司成立之初,德江县政府的支持力度很大。“当时,李善贵跟我很熟,他把这个项目让给我做,政府也认可,想让项目尽快上马。”
 
  2011年5月印发的德府纪要[2011]33号文件记载,5月20日,常务副县长陈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瑜阳公司天然气项目建设有关问题。
 
  会议议定,由县国土资源局抓紧落实瑜阳公司所修气站的土地问题,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按期开工建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抓紧检查下发瑜阳公司天然气特许经营授权书,及时办理天然气项目规划用地及施工许可证……确保天然气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提交县政府研究,予以妥善解决。
 
 
  王忠向红星新闻记者展示的相关文件显示,在2017年之前,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县政府虽然未与瑜阳公司签“特许经营协议”,但还是支持瑜阳公司完善相关法定手续的,如为此召开过一些专题会议,公司的呈报文件还得到相关领导批示。
 
  2013年9月,瑜阳公司向德江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关于公司运营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报告》。报告提到,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县政府尚未与其签订《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合同》,公司无法取得法定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时任县委主要领导还在文件上批示“协调处理”。
 
  2014年9月9日印发的德江县政府会议纪要“德府纪要[2014]77号”文件提到,有关部门要支持企业依法完善手续,为企业合法经营提供相关支持。
 
  2016年9月19日印发的贵州德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德开管纪要[2016]5号”文件提到,该专题办公会议议定:建议由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委托职能部门,补签德江县瑜阳公司《特许经营协议》。
 
 
▲“德开管纪要[2016]5号”文件建议政府与瑜阳公司补签“特许经营协议”。
 
  2017年是德江县政府换届后的第二年。王忠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17年5月,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瑜阳公司问题,作出不予完善手续,指定由铜仁市能投公司对其进行收购,责成其公司无条件配合完成收购的会议决议。
 
  王忠拿出一段“瑜阳公司会客室的监控录像”介绍,称2017年7月6日中午,德江县发改局领导等政府人员到瑜阳公司找他,谈能投公司收购瑜阳公司的事。
 
  “不是你们政府主导、叫我卖,我是不会卖的。我要把它投资下去,继续经营下去。”录像中王忠表示,他是同意收购,要在合理、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进行。既然是收购,就应该有个合理的对价,拿出一个具体的收购方案。
 
  “我来的目的就是看你愿不愿意。愿意是最好的。”录像最后部分,相关政府人员走之前,同意回去协调一个收购方案。
 
  王忠说,之后一个月,他没等到收购方案,等来的却是政府“不遗余力”地对瑜阳公司进行安全检查。
 
  德江县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印发的“德江县瑜阳燃气有限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开展核查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称,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2017年8月2日县长秦智坤召集副县长张进、彭豪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精神,决定对瑜阳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核查清理。
 
  检查领导小组由县长秦智坤挂帅,纪检、住建、安监、环保、公安等19个职能部门参加,检查时间从8月9日至8月20日。
 
 
▲王忠的释放证明书 
 
  德江县看守所释放证明书显示,2017年8月18日,对瑜阳公司安全隐患专项核查尚未结束,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王忠便被刑拘。
 
  第二天,德江县政府发通知称,瑜阳公司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予以关停。
 
  瑜阳公司未获完善手续
 
  或与股权转让中未付清约定款项有关
 
  据相关司法资料,王忠被抓后,德江县为解决上述招商引资遗留问题和引发案件,委托了5名当地律师组成工作组,提供法律服务。
 
  《授权委托书》显示,委托权限为:德江县政府与瑜阳公司案调查取证、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参与、代理该案有关的谈判、调解、和解、仲裁、诉讼并起草法律文书等。
 
  王忠向红星新闻记者展示一份由上述工作组向德江县政府呈报的相关“工作方案报告”。这份落款日期为2018年7月的报告,在“律师意见”描述中指出,瑜阳公司至今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原因复杂,不能简单归结到瑜阳公司一方。
 
  首先,在2011年6月2日,德江县住建局的德住建发[2011]48号授予瑜阳燃气公司的《燃气特许经营权投权》,载明特许经营期限30年。从行政信赖原则考量,行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这个文件就是行政部门给燃气经营的特许。
 
  其次,县政府在履行招商引资合同过程中存在履职不全面的问题,相关部门存在不作为的问题。从招商引资合同的签订,投资主体的变更,项目的建设、试运行至今长达9年之久,至2017年8月本案刑事立案之前,瑜阳燃气公司先后向德江县人民政府、德江经开区管委会、县工业园区委员会、县工商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城管局等政府部门,多次请求协助完善相关经营手续,其中数次得到相关领导的批示备注,要求协调处理。截至刑事案件立案为止,仍未完善合法建经营手续。
 
  尽管有着不同的客观原因,但是在瑜阳燃气公司多次书面申请、报告上均有相关时任领导的签署意见,然而结果是至今均未完善。从招商引资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应尽义务来讲,县人民政府对造成瑜阳公司今天的结果难辞其咎。
 
  在该“工作方案报告”上签字的,有时任德江县政法委副书记张劲。张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当时负责此事的矛盾调解工作。该“工作方案报告”是政府委托的律师团给县政府出的,“我知道这个事,叫我签字,我也签字啦,属于官方性质的。”
 
 
▲时任德江县政法委副书记张劲在工作方案报告尾部签字。
 
  对于报告中提到的“懒政”、不作为问题,张劲回忆,当时主要领导签了字,还下了公文督促,但下面的工作人不办理。“从我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力度来看,是有问题的,下面的人不作为。当时领导签了字,让协调办理,但没有人给办理。”
 
  张劲还提到,工作人员未给办理,或许跟瑜阳公司转让中存在手续不完善的情况有关,“不敢给办。”
 
  李中文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政府部门“不敢”给瑜阳公司完善手续,他认为,跟王忠与他在公司股权转让中未付清约定款项有关。“本来很早就可以完善手续,但他买公司却不想付钱,非法办理过户,政府被套住了,谁还给你完善手续?”
 
  据悉,李中文与王忠曾因股权转让引发纠纷,持续多年。李中文夫妇起诉王忠夫妇,索要股权转让余款及逾期利息,之后变更诉求为解除转让合同,德江县法院在2014年11月作出的民事判决,判令王忠夫妇应当给付李中文夫妇剩余转让款1350万及该款利息。
 
  对于为什么未付清约定款项,王忠的解释是,他未付款是因为李中文没履行协助其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特许经营事宜。
 
 
▲王忠在材料中解释为什么没付清约定的款项
 
  被拘后看守所里签协议
 
  解除9年前的招商合同
 
  2017年8月18日,王忠因非法经营案,在湖北省荆门市被贵州省德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律师组组成的工作组在“工作方案报告”中提到:可以向县人大报告,由县人大依法对案件行使监督权,最终达到刑事案件公正处理,促成瑜阳公司与县政府解除招商引资合同关系,市能投公司顺利与瑜阳公司达成公司转让或者资产设备转让的协议。
 
  报告在“工作现状”中列出了瑜阳燃气公司律师的意见:投资投入部分接受以3500万元整体转让走人,公司自行处理债权债务。刑事部分三个意见,对非法经营罪存疑不起诉;若非法经营罪作有判决,对王忠等判决时羁押多久判决多长时间;若非法经营罪作有罪判决,对王忠等适用刑罚时宣告缓刑。前述方案互为条件。
 
  “报告”首页右上方有名为张进(与时任德江县副县长张进名字相符)的批示:“原则同意此方案,请工作组与律师顾问团严格把关,依规办理。”
 
 
▲张进(与时任德江县副县长张进名字相符)批示“原则同意此方案。
 
  相关司法资料显示,2018年10月23日,在被羁押了14个月后,王忠在看守所与德江县政府签订《解除合同书》。
 
  “关了一年多,在孤独无助的情况下,我只能同意,这样才能判缓刑。”王忠说。
 
  《解除合同书》约定,瑜阳公司于2017年被停止经营,现为了恢复德江县居民正常用气,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瑜阳公司拟将自己全部资产整体出售给铜仁市能投公司,鉴于该原因,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具体包括:同意解除瑜阳公司继受永安公司与德江县政府于2009年10月19日签订的《项目合同书》;瑜阳公司将全部合法资产转让给能投公司时,德江县政府同意《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相关权利义务由能投公司继受。瑜阳公司与能投公司签订的正式《资产整体收购协议书》生效时,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张劲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上述合同是由王忠所聘律师带进看守所签的。政府所聘律师团参与了谈判工作。
 
  签订上述合同后,不到一月,王忠走出看守所。德江县看守所释放证明书显示:现因援(缓)刑释放,经德江县人民法院决定,予以释放。
 
 
▲王忠的释放证明书 
 
  王忠还与能投公司签了《资产整理收购协议书》,将瑜阳公司全部资产转给能投公司。协议中“收购价款”提到,收购标的总价款经贵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总价为3687万余元,双方确定收购总价款为3500万元。
 
  能投公司副总经理符纯友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由于瑜阳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双方签合同时,瑜阳公司的印章不在王忠及公司人手里。“王忠签完字的情况下,由王的家属、律师陪同我们去公安局盖的章。”
 
  不过,王忠对3500万的收购价格并不认同,他表示自己实际投入了6000余万元,算上融资成本近8000万元。
 
  对此,符纯友回应,他曾听王忠口头说过投资6000余万元,但没有什么凭证来佐证。
 
  检方指控瑜阳公司伪造资料
 
  骗取“特种设备使用证”
 
  2018年4月24日,德江县检察院将瑜阳公司及王忠等人公诉至德江县法院。
 
  德江县检察院起诉书称,2012年4月27日,瑜阳公司用伪造的管道安装公司资料,骗取铜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燃气管道“特种设备使用证”。2012年年底,瑜阳公司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向城区居民和商户供气。
 
  检方指控,因一直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2014年2月11日,瑜阳公司补拟“德江县城管道天然气供气工程试运行方案”,并伪造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意见,骗取德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德江县环保局、德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德江县城市管理局、德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德江县城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对“试运行”的同意意见。
 
  2018年11月14日,德江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瑜阳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管、专实物品,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燃气销售,营业额为3118231.33元,违法所得为92269.58元。
 
  被告人王忠作为瑜阳公司的董事长与法定代表人,被告人谌伦俊作为瑜阳公司经理,均系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谌伦俊、唐贵英(公司出纳)未经康瑞公司授权和同意,私刻该公司印章使用,应当以伪造公司印章罪迫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谌伦俊犯两罪,应予并罚。
 
 
▲德江县法院对王忠非法经营的一审判决书部分截图 
 
  法院在判决中同时指出,瑜阳管道天然气及加气站项目,是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和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的生活生产。瑜阳公司及被告人王忠案发后,积极支持配合政府一揽子解决方案,为尽快恢复供气、化解矛盾,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作出了努力;考虑本案系多因一果,政府对招商引资企业瑜阳公司有“先上车后补票”情形的实际情况,结合被告单位瑜阳公司、被告人王忠、谌伦俊、唐贵英认罪认罚的表现,综合考量,可依法对被告单位瑜阳公司、被告人王忠、谌伦俊、唐贵英从轻从宽处罚。
 
  最终,法院以违法经营罪判处瑜阳公司罚金45万元,判处王忠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非法经营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两罪并罚判处谌伦俊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唐贵英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忠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虽然没有提出上诉,但王忠认为自己没有犯罪,他的理由是“因为政府部门亦曾发文要求瑜阳公司不得停供燃气”。
 
  王忠翻出一份贵州德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2014年12月12日印发的“关于德江瑜阳燃气公司转让合同纠纷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情况报告”。
 
  报告显示,李中文在与王忠股权转让款纠纷解决期间,曾在11月29日强制进入瑜阳公司营业室收取加气费,瑜阳公司便采取停供燃气。事后,管委会会同政府应急办、县法院及城管局进行联合处理时,要求瑜阳公司不得无故停供燃气。
 
 
贵开管呈【2014】72号文件明确要求,瑜阳公司不得无故停供燃气
 
  收购方已接手
 
  现阶段主要是排除安全隐患
 
  4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就上述问题多次联系德江县相关负责人,对方未接电话亦未回复短信。4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将书面采访函和问题发至该县县委宣传部。同日,该县县委书记短信回复,已经将红星新闻记者采访请求转给该县县委宣传部办理。
 
  4月20日,德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崔松表示,相关人员将在“明天内”联系红星新闻记者进行答复。截至4月24日发稿前,红星新闻记者暂未得到答复。
 
 
▲德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崔松表示,相关人员将在“明天内”联系记者进行答复,但截至发稿记者一直未得到回复
 
  “我们按照与瑜阳公司所签协议,已经履行完。王忠已经拿到协议约定的第一笔60%的款。其余40%的款,我们已经打入三方共管账户了。”能投公司副总经理符纯友4月23日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目前还没恢复燃气供应。
 
  “他们的安全隐患非常严重,现阶段主要是排除安全隐患。燃气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如管道的埋深有问题、管道的选材有问题。”符纯友举例。
 
  能投公司官网介绍,其是经铜仁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12年2月成立的市属国有企业。“我们国企首先要保障民生安全问题,德江县有30万老百姓,这不是开玩笑的事情。”符纯友说,排除完安全隐患后,还需要经过第三方安检认证、专家评审等,如若已符合要求、满足条件,才会依法把手续走完,再进行通气。
 
  符纯友表示,能投公司与瑜阳公司的收购事情,“当时,是王忠委托的律师和政府所聘的律师团找到我,来谈的收购。他们要价很高,但我们能接受的价格就是3500万元。经过几次谈判,最终的支付协议是王忠自己签的字。”
 
  李中文说,天然气项目是县里的重点项目。为了老百姓的安全,政府这么做也是有其考虑的。能投公司规模比较大,管理等各方面都完善得多。
 
  瑜阳公司以3500万元转让算不算“贱卖”?李中文称,他认为瑜阳公司估值肯定比3500万元要高。其实际资产不多,但有个无形资产——20多年的特许经营权。这个无形资产能值多少钱?很难说。特许经营权是政府给的,一定情况下也可以取消。
 
  对于政府为何一直没跟瑜阳公司补签《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合同》,符纯友解释道:“这我不清楚。但说实话,从依法的角度,他办不到特许经营许可是很正常的,因为它的安全隐患非常重。”
 
  符纯友说,“我们进到现场实地查看安装及工程建设情况,确实是不符合规范,需要全面整改和改造。”
 
  张劲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亦提到,瑜阳公司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他说,自己印象中,是在政府的相关公告上看到的。
 
  对于瑜阳公司“安全隐患特别严重”,李中文表示,出现过几次泄露事故,是施工单位把燃气管网挖断了。
 
  记者注意到,在瑜阳公司2013年4月呈报德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关于解决公司存续问题的报告》中,有相关表述与李中文的上述说法相吻合。报告提到,“从通气至今,先后共发生三起第三方施工意外破坏天然气管道的泄露事故,其中一起无人认账,一起耍赖不赔。对此,因公司作为企业没有执法权而无计可施。”
 
 
▲瑜阳公司2013年4月呈报德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关于解决公司存续问题的报告》
 
  红星新闻记者 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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