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镇一男子发现妻子出轨开始盯梢,撞见妻子准备与人私奔,男子一怒之下砍伤妻子和其“姘头”后被抓。此案庭审中,妻子认为自己存在过错,对丈夫的行为表示谅解。日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6个月。
在桥头镇打工的陈某(1977年出生)发现同在桥头镇的妻子董某与一郑姓男子有私情,他私下打听得知董、郑二人准备乘车离开东莞“私奔”。陈某气不过,携带菜刀驾驶摩托车去寻找二人。2013年10月10日5时许,陈某在桥头镇岭头村工业大道附近将董、郑二人拦截。
愤怒之下,陈某随手抄起车上的防盗锁殴打董、郑二人。二人反抗,陈某持菜刀分别将董、郑二人的大腿砍伤。附近群众见状报警,民警到现场将陈某抓获。经法医鉴定,董某、郑某所受为轻伤。此前的庭审上,陈某对公诉机关“故意伤害罪”指控没有异议。其妻子董某也承认自己出轨,当庭表示自己对本案发生有过错,愿意谅解丈夫陈某,并提供了书面谅解书请求对陈某从轻处理。日前法院从轻处罚陈某,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 钟紫薇 曾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