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步公司对近期负面新闻的正式回应

企业   来源:微动云南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7-03 15:57:35
  趣步公司对近期负面新闻的正式回应
 
  一、关于逻辑
 
  我们讲话要讲究逻辑,不讲逻辑就是不讲道理,就会造成不良后果。
 
  举个例子:
 
  A、杰克有锤子(作案工具),并且是一个小偷;
 
  B、山姆也有锤子;
 
  C、所以山姆也是小偷。
 
  以上推理有无逻辑呢?明显出现了逻辑错误是不是?不讲逻辑的后果,就将错判山姆为小偷。
 
  换个例子:
 
  A、某某惠拉人头,是传销;
 
  B、趣步拉人头;
 
  C、所以趣步是传销。
 
  是不是异曲同工?
 
  趣步公司对那么多不讲逻辑的负面新闻,并且能够得到广泛的传播的现象,表示遗憾。
 
  二、负面新闻焦点及回应
 
  趣步公司关注到,个别服务号和众多个人订阅号、今日头条、个别电视和纸质媒体,以及微博、其它小众网媒,报道或转载过趣步相关的负面新闻,在此作出回应。
 
  所有负面新闻的议论焦点,总结为以下几点:
 
  1、说趣步公司存在非法集资(或庞氏骗局或做资金盘)行为
 
  负面新闻说,“每位用户收取1元钱注册费,1亿用户就可以收1亿元,然后圈钱跑路”、“非法集资(或庞氏骗局或做资金盘)”等等。在此,趣步公司作出如下澄清:
 
  A、趣步公司在趣步APP的实人认证环节,收取用户1元人民币费用。该费用并非“注册费”,而是“实人认证费”,收取说明在用户支付环节进行了公示。
 
  B、“实人认证费”是为缴纳第三方有偿的实人认证服务费、短信息费和流量费而收取,并且是【专款专用】。趣步公司在2019年6月6日申请拥有正规资质的会计师事务师对本公司进行了财务审计,审计报告可以证明趣步公司并不存在将该费用挪做它用的行为。
 
  C、“实人认证费”包括:第三方有偿认证服务费、短信息费和流量费用。用户支付1元后,其未来所有的短信息费及流量费会持续增长,超出部份由趣步公司承担。意味着趣步公司不仅不能通过收取该1元认证费来赢利,相反还需要持续贴补。
 
  D、趣步公司是一家成立才一年的初创公司,在注册用户数1000万以前,并没有收取用户的认证费用。1000万注册数之后,公司经济实力不允许,不得已才收取该1元费用以补贴巨大的认证费用、短信息费用和流量费用支出。
 
  E、除了1元钱“实人认证费用”,趣步公司在整个注册、运行、维护、盈利、退出过程都没有通过欺骗或者胁迫的手段对用户收费、向外集资,无任何非法集资的形式和实质要件。说趣步公司非法集资和“圈钱跑路”无理无据。
  
  2、说趣步公司存在传销行为
 
  负面新闻说趣步公司为推广APP而设计了拉人头的模式,是传销行为。趣步公司作出如下澄清:
 
  A、如文头例举的逻辑谬误所说,“拉人头”并非传销的判定标准,更不是唯一标准。如果“拉人头”是传销标准,那么任何营销都是传销。特别是互联网行业的推广营销过程,都是“拉人头”过程。
 
  B、传销的本质特征有三点:一是设立门槛,收取用户费用;二是用后加入的用户的钱,奖励前面加入的用户;三是分销超过三级。趣步公司除专款专用的1元实人认证费用之外,并没有设立门槛收取用户费用,更没有用后加入的用户的钱奖励给前加入的用户。而且,趣步公司只有一级推广激励,该激励是需要用户自身通过运动才有效的虚拟“活跃度”,并不是拿后加入用户的“钱”奖励给前加入的用户。至于“无限代”推广,是一个团队激励制度,本质上与传统销售中“年度销售达XXX,奖励XXX”是一回事。
 
  C、趣步公司“扫码推荐人”的推广模式并没有通过发展人员来谋取非法利益,也没有要求用户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同时也不根据被推荐人的积分成绩、购买商品数额来给付推荐人实际报酬。鼓励老用户推荐新用户下载并使用软件,是大量新兴APP常用的推广模式,在社会上已有广泛的实践。
 
  D、综上所述,趣步公司不符合传销特质,将趣步定性为传销于法无据。
 
  3、说趣步公司收集和倒卖用户个人信息
 
  负面新闻有言,趣步公司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包括用户姓名、电话、支付宝账号和银行卡账号等,利用用户个人信息非法谋利。趣步公司作出如下回应:
 
  A、登记用户信息,是互联网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趣步公司登记用户信息,也是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并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为用户保守个人信息安全。
 
  B、说趣步公司收集用户信息,存在被非法利用可能,是误导用户和抹黑趣步公司。就好比一个人上街买了一把锤子,就认定他是小偷一样,没有逻辑和说服力。
 
  C、趣步公司从未利用用户个人信息从事非法活动,从未利用用户个人信息谋利。诋毁趣步公司利用用户个人信息谋利的人、媒体及平台,请拿出证据,用事实说话。
 
  4、说趣步公司卖糖果圈钱跑路
 
  负面新闻还关注趣步公司卖糖果圈钱,然后“人去楼空”、“跑路”。趣步公司作出如下澄清和说明:
 
  A、糖果是趣步公司发行的一种虚拟积分,并非负面新闻所说的“虚拟货币”。发行虚拟积分是互联网公司经营的正常方式和手段,趣步糖果本质上与Q币、淘金币、京豆等并无区别。
 
  B、趣步公司发行趣步糖果的目的,是让趣步糖果成为未来趣步商户平台运营的纽带,以更好的帮助商户运营,而非通过买卖糖果来获利。
 
  C、趣步公司从未出售过趣步糖果,从未通过买卖糖果进行谋利。趣步公司深刻明白,出售糖果是舍本求末,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D、趣步公司的利润来源有:自营线上商铺、产品销售获利;经营商户平台,商家销售分佣获利;APP流量变现获利;运动大数据应用获利;接受融资、资本运作上市获利。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框架内运营并实现赢利。
 
  E、趣步公司在2019年6月5日中对公司迁址事宜进行了公告和声明,原办公地址“德普企业公元”已弃用,新办公地址正在装修,待准备好后开放来访接待。公司并不存在不负责任的媒体所说的“圈钱跑路”,请媒体调查明确后,谨言慎行。
 
  三、总结与声明
 
  1、相关法学专家及知名律师对趣步经营模式进行了严谨论证,否认趣步存在非法集资(或庞氏骗局或做资金盘)、传销、倒卖用户信息及圈钱行为。
 
  2、趣步公司创新模式得到了广大用户的认可和支持。做颠覆性的事,是互联网公司的使命。打造线下商户大联营、经营线下流量是趣步公司的目标。在法律框架内运营是一个公司基本的底线,公司将严守底线,坚实前进。
 
  3、趣步公司欢迎媒体的监督,公司将每半年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司进行财务审计,自查自律,但坚决抵制诽谤。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未作出正式裁定之前,其它任何人、任何媒体和平台,说趣步公司非法集资(或庞氏骗局或做资金盘)、传销、倒卖用户信息及圈钱跑路等言论都是诋毁,是污蔑,是抹黑,是造谣。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之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诽谤、诋毁等手段,损害公众对经营主体的信赖,降低其产品或者服务的社会评价,经营主体请求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趣步公司对言辞激烈、读者较多、利用诋毁和污蔑趣步非法谋利以及对趣步公司产生了负面影响的个人、媒体和平台的言行,正在积极取证,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最后,请广大用户及读者,逻辑辩证,独立思考,不人云亦云,不信谣,不传谣。
 
  湖南趣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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