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港商事登记合作框架协议》签订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7-19 16:37:15
  《莞港商事登记合作框架协议》签订
 
  7月18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造湾区一流营商环境研讨会暨市场监管发展战略论坛商改专场在东莞举办。研讨会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和东莞市政府共同主办。会上,东莞市人民政府、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有限公司签订了《莞港商事登记合作框架协议》,东莞也成为全国首个签订商事登记合作框架协议的地级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付文飙,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文献,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李军晓,东莞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冠梓等出席活动。
 
  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四方面合作内容:一是探索建立简化版公证文书信息数据库,二是推进公证文书电子信息共享,三是探索离岸申办东莞港资企业商事登记,四是推动两地商事登记交流学习。
 
  据了解,由于香港投资者在内地投资所需法律文书非常繁杂,不便申请人使用和有关部门审查,2018年,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与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沟通协调,就香港投资者在莞投资有关法律文书的简化进行了讨论,形成法律文书简化方案,并于2018年10月29日,经司法部律师工作局核准并备案,在莞港两地正式启用简化版香港公证文书。
 
  这标志着东莞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突破,并为全省便利港资企业登记提供了可复制样板,也为接下来跨境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打下基础。目前重庆等省市以及我省其他地市均以东莞样板进行相关简化改革。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依托“粤港澳银政通”合作基础,复制推广香港公证文书简化版试点改革经验,推动澳门公证文书简化版改革,简化澳门企业在莞投资文书。
 
  此外还探索港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尝试将港资企业设立变更的核心证明材料,由传统的纸质文书转递改为信息数据传递,支持香港投资者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离岸申办商事登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记者了解到,跨境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的主要困难,在于境外主体电子签名与内地无法互认,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为此进行了流程再造,通过中国委托公证人对香港投资者及有关人员的签字进行公证,并在相关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方式,解决上述困难,此项工作必须得到司法部或其在港指定的法律服务机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支持。
 
  《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进一步巩固全程电子化登记及简化版公证文书改革成果,助推跨境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加快实施,提高东莞市商事登记便利化程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两地法律服务、经贸合作发展交流。(记者 黄月)(来源:东莞时间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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