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消委会2019年第6号消费提示发布

消费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8-08 09:48:21
  东莞市消委会2019年第6号消费提示发布
 
  生活中离不开电气产品,比如现在大热天要是离了空调肯定受不了。你知道吗,近年来因电气使用不当而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已成为住宅火灾的首要原因。
 
  通过对近五年来电气火灾事故分析发现,主要有电线短路、过负荷用电、接触不良等几种原因导致事故发生。从造成起火的产品类别上看,主要有电线电缆、插头插座以及各类家用电器产品。8月2日,东莞市消委会发布2019年第6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使用电气产品,掌握正确的选购常识和培养良好的使用习惯。
 
  市消委会提醒,电线电缆、插头插座、电热炉、电水壶、电暖器、电饭锅、电熨斗、电热毯等产品均属于中国强制性认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必须通过CCC认证后才能出厂销售。消费者可以从产品铭牌上对产品作初步判断。切记不要盲目追求低价位、贪图便宜去购买“三无”或假冒伪劣商品,保持理智的心态,避免上当受骗。
 
  购买电线电缆时应选用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过于便宜的产品最好不要买,可以试着烧一下,若一般的打火机可以烧着,并且火焰不能自熄或自熄时间较长,则说明电线不耐燃,这样的电线千万别买。
 
  家用电器方面,消费者可以通过商品的标志和说明了解商品的信息和使用方法,包括一些安全使用提示。取暖小电器,千万不能“贪快、贪热”选用超大功率电器。
 
  使用电气产品前大家要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尤其是跟产品安全使用相关的参数、注意事项等,使用前应该详细阅读。
 
  还要注意多个大功率电器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即便需要使用也不能同时在同一插线板上使用,防止超负荷运转引发火灾。做到人走断电也很重要。很多火灾的发生多因电器发生险情无人看管,导致小危险变成大火灾。使用电热器具时,一定要注意远离可燃物,使用时要有人看管,不可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用完时人走断电、拔下插头。
 
  很多消费者认为电气产品只要能用就不存在过期问题,即使有问题了,修一修也可继续使用。其实家电都有安全使用年限,超过年限就应该报废,否则就会带来安全隐患。 
 
  你知道电气产品的使用年限吗?你家用得最久的家电用了多久?什么情况下你会更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6位市民。其中5位不知道家电有建议使用年限,都说更换家电看心情,用坏了就修,经常故障就换。家住景湖春晓的陈女士告诉记者:“我知道家电有使用年限,但具体每一种的时间不太清楚,前段时间用了8年的电热水器老出故障,我一查建议使用年限就是8年,果断换掉了。”
 
  住在东骏豪苑的周先生说家里有台美菱冰箱已经用了19年:“没有什么问题就一直用着。”住在景湖湾畔的李先生回忆:“家里的电器基本都是从2011年搬家用到现在,还在用的有空调、热水器和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前两年坏了就换掉了。”
 
  是不是家电到了建议使用年限就一定要更换?东莞苏宁运营总监骆先生建议,大家要对家电使用年限有个概念,如果到了年限就建议更换。“但也不是绝对,只是说多数家电到了这个时候都会出现老化等问题,存在安全风险,大家要注意。如果保养得比较好,使用没有问题也是可以多用一段时间的。”(记者 黄月)(来源: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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