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原贷款还款时间20年的可申请延长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9-04 09:14:26
  东莞:公积金原贷款还款时间20年的可申请延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在官方网站公布《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记者今日(9月2日)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针对部分群众在征求意见中提到“希望政策前贷20年的,也可以申请变动延长还款时间至30年”的建议,市公积金中心将予以采纳。
 
  今年7月,市公积金中心就《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两份文件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改动的内容进行了解释说明,引起了关注,不少群众就此提出了意见或建议。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市公积金中心共收到有效意见建议24条,采纳5条。
 
  比如,有群众对于公积贷款办法提出建议,希望政策前贷20年的,也可以申请变动延长还款时间至30年。对此,市公积金中心予以采纳,并回复:“拟通过展期的方式保持政策执行的一致性。这对于以往申请了最长为20年公积金贷款的,想继续减轻还贷压力的缴存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展期。”而对于一些群众提出的“公积金不能取消装修提取、提取不设限额、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公积金利息”等建议,根据住建部、央行的有关政策要求,市公积金中心此次不予采纳,并就此进行解释。
 
  据市公积金中心介绍,此次新修订的公积金提取、贷款管理办法,拟于2020年1月发布实施。
 
  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公开回复,是公积金中心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中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市公积金中心坚持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活动,不断完善民主化决策机制。(记者 伍江 朱珍珍 张欣仪) (来源:i东莞 )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