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白水男子救人遇难申请“见义勇为”遭遇俩标准

评论   来源:市场信息报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4-01 11:38:48

  市场信息报【记者 李雅云 杨红军】陕西白水男子孙蒲生一年前因救助路边受伤妇女,被醉驾机动车撞伤不幸罹难。孙蒲生原籍白水县授予他“见义勇为”道德楷模,但事发生地韩城市和上级主管渭南市都认为孙蒲生认定“见义勇为”不够资格。县市两级政府怎么执行着两个标准?目击者和上千村民联名上书开始为孙蒲生鸣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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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蒲生

  路边救人遇二次车祸丢性命

  2013年8月24日下午4点30分左右,一男子骑摩托载着一名妇女沿108国道韩城市龙门段行驶时,被同向而来的大货车挂倒。妇女受伤后躺在路边,该男子骑车去追大货车。

  目击车祸经过的赵女士向记者回忆到:“车祸发生后,孙蒲生驾驶轿车恰好路过现场,急忙把车停在路边,去扶躺在地上的伤者。询问了伤情后,孙蒲生立即拨打附近医院的急救电话联系救治。正在他边打电话边施救时,一辆农用机动三轮车突然冲入人群,其他人快速躲避,打电话的孙蒲生不幸被撞,血流不止,当场不省人事。肇事农用三轮机动车司机经交警酒精测试,认定为醉驾”。

  孙蒲生经医院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白水县委书记叶珺赶赴雷村慰问孙蒲生家人,并送去5000元慰问金。白水县委宣传部潘主任告诉记者,孙蒲生这种行为从道德模范角度上讲是见义勇为,所以白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追授孙蒲生同志为“见义勇为”道德楷模,并向全县下发了向孙蒲生同志学习的文件通知,号召全县干部群众学习孙蒲生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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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为孙蒲生颁发的见义勇为道德楷模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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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蒲生女儿孙娜向韩城市相关部门提出的见义勇为申请

  2013年8月28日孙蒲生的家属向韩城市政法委综合治理办公室书面提出“见义勇为“申请。同年11月6日韩城市书面答复,称孙蒲生行为不构成见义勇为,仅属于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行为。

  “老家白水县都承认了我父亲是见义勇为了,怎么到了事故发生地韩城市就不够格了。见义勇为怎么在县市两个地方就成了两个标准了?”

  决心要为父亲讨个说法的孙娜表示:“不能让父亲见义勇为的行为被抹杀!要让做好事的人不再心寒!”2013年11月20日她向渭南市政法委综合治理办公室提交了“孙蒲生见义勇为”复核申请书。

  县级见义勇为遭遇市级高门槛

  韩城市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文冲和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柳剑近日接受采访时向记者重申:经过调查,认定孙蒲生的行为不能构成见义勇为。渭南市政法委刘凯说:我们发现孙蒲生女儿孙娜提供的一些资料和我们调查的结果不符,另外,孙蒲生是知道发生事故后前去救助。结合种种调查结果,根据《陕西省见义勇为条例》,我们评定孙蒲生的行为不符合见义勇为”。对于孙娜所提供资料和调查结果不符情况,刘凯表示还将进一步调查,结果会尽快公布。

  目击证人张某说:“孙蒲生是见义勇为,大家都看见了,但是现在的政府,不给拿钱,事就不好办,认定见义勇为就更难”

  是孙娜的证据有作假成分还是韩城、渭南相关部门在敷衍塞责?为此记者走访了事故发生地加油站,工作人员均告知“新进不久,对之前的事不了解。”当初被孙蒲生救助过的那名妇女表示自己被撞后昏迷不醒,不知道孙蒲生救她的事情。其丈夫对孙蒲生救助自己妻子一事也不予认可。孙娜说到:“虽然我父亲救的那位妇女一家对此事连最起码的关心问候都没有,但是我相信我父亲并不后悔,如果再来一次,他还会那样做的!”

  村民焦某说:“我们认为很不公道。我们想不通做个好人咋就这么难?”在孙蒲生家乡雷村党支部书记郭某对记者说到:“孙蒲生是在韩城因为救人付出生命的,这是见义勇为的行为呀。我们呼吁相关部门,把孙蒲生同志见义勇为的荣誉落实,让这种正能量得到弘扬。”

  孙蒲生去世后家里靠山没有了,大儿子因为小时候发高烧导致左眼失明,右眼视网膜脱落,神智原本有些不清,现在又受到父亲离世的刺激病情加重,经常走失。爱人孟映玲告诉记者:“我们什么都不要,就想要政府尊重事实真相,给他最起码的人格尊重。”获悉孙蒲生见义勇为的行为迟迟得不到认定,村里一千多名村民联名请愿,要求有关部门尽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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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联名请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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