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署3月起部分省市试点3项便民措施

国内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1-17 12:32:57
  公安部部署3月起部分省市试点3项便民措施
 
  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试点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今日(1月14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交管部门推出的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
 
  记者从东莞车管所了解到,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这个试点,东莞不属于首批试点城市,何时实施不确定。
 
  3项措施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在部分省(市)先行试点。记者了解到,东莞目前都没有实施这三项措施。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和接受教育免交通违法记分,东莞都不属于首批试点,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广东将成为首批试点。
 
  一是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App核发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减少纸质证明标志,免去群众粘贴麻烦。
 
  二是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达到相关要求的,减免部分交通违法记分,发挥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
 
  三是试点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对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公安交管部门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各方及其代理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询事故处理进度和处理结果。
 
  3项措施将于2020年3月底前,在全国全面实施。一是全面推行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在部分省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承租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查询、自助处理承租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避免两地奔波;对承租驾驶人未及时接受处理,经租赁企业申请并确认无误的,将交通违法记录转移至承租驾驶人名下,减轻租赁企业负担。2020年3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
 
  二是全面推行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在300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机动车转籍,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三是全面推行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在部分省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交通事故、占路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交通安全信息导航提示服务,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顺畅。 (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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