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提取新政正式实施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3-27 10:18:06
  东莞公积金提取新政正式实施
 
  为了支持无房职工通过租住本市住房解决居住问题,推动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建设,在去年政策优化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完成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修订后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再次对租房提取政策进行了优化,新增了低缴存额全额提取和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按实际租金据实申请两种方式,该办法已于本月正式实施。
 
  新发布的提取政策与原政策相比有哪些变化?对此市公积金中心解读表示,《提取办法》规定,租住本市自住住房提取增加低缴存额全额提取和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按实际租金据实申请两种方式。
 
  取消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取消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取消离职提取;取消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144平方米预(决)算金额”的提取额度限制。
 
  新修订的《提取办法》租住本市自住住房提取有几种提取方式?新政策规定: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提取申请人已连续缴存满3个月即可申请,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择:月缴存额高于规定标准,可申请提取缴存当月规定比例及额度上限的住房公积金;
 
  月缴存额低于规定标准,可申请月缴存额全额提取;.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可按实际支付保障性住房的租金申请提取。
 
  租住本市自住住房提取涉及的规定标准、规定比例和额度上限分别是多少?申请人应如何计算一个月的可提额度?
 
  对比新政策也有了具体规定。规定标准指350元、规定比例指70%、额度上限指1800元。
 
  例如,申请人A(月缴存额280元)、B(月缴存额400元)、C(月缴存额3500元),均在本市没有租住保障性住房;申请人D(月缴存额1000元,在本市租住保障性住房每月租金800元),可提额度计算规则如下:
 
  申请人A:280元﹤350元,应按每月缴存额计算可提额度,即申请人A本月可提280元;
 
  申请人B:400﹥350元,400元×70%﹤350元,应按350元计算可提额度,即申请人B本月可提350元;
 
  申请人C:3500﹥350元,3500元×70%≥350元,应按实际计算可提额度,不超上限1800元,即申请人C本月可提1800元;
 
  申请人D:可选择按比例计算(本月可提700元)或者按实际租住保障性住房金额计算(本月可提800元)。申请人需选择方案的可通过柜台或智慧柜员机办理;申请人通过自助渠道办理,系统会自动计算且提供较高可提额度的方式。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修订实施后,截至3月23日,提取新政实施以来,我市已有超过3.6万名月缴存额低于350元的职工申请了租房全额提取。据市公积金中心统计,该政策将有望惠及约80万名的缴存职工。
 
  市公积金中心表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引导低缴存职工以租房的方式来解决住房问题,改变重购轻租的局面,有助于加快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下来将通过抓好办法的实施,推动我市公积金提取政策不断健全完善、发挥作用,力争惠及更广泛的群体,更好地满足我市缴存职工的居住需求,助力更多职工实现“安居梦”。(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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