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对首次纳入市“倍增计划”试点名单企业奖励15万元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10-13 14:32:50
  石排对首次纳入市“倍增计划”试点名单企业奖励15万元
 
  今日(13日),记者从石排镇获悉,该镇今年对企业“倍增计划”再优化、再完善,设立五个晋升突破级别,对首次晋升突破相应级别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奖励,对首次纳入市“倍增计划”试点名单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
 
  2017年石排镇开始贯彻落实市“倍增计划”工作部署,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2017年至2019年,共有“40+50+59”家企业获得政策奖励。
 
  今年,石排镇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改造、企业竞争力提升等实际需求,对企业“倍增计划”再优化、再完善,制定印发了《石排镇“倍增计划”实施意见(2020年—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启动企业“倍增计划”升级版。
 
  记者了解到,遵循“选好选优、培优培强”的原则,石排在全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遴选40家上年度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产值增速不低于5%、综合税赋率不低于1.5%且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纳入镇级倍增试点企业名单,市级倍增试点企业和年产值达5亿元以上企业优先纳入其中,每年根据企业实现的规模与效益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倍增试点企业享受“倍增计划”各项扶持培育政策。
 
  根据《实施意见》,对第1至第5年实现产值或税收“单倍增”的企业,依次给予倍增税收镇级留成部分60%、40%、20%、15%、10%的奖励;对实现产值和税收“双倍增”的企业,依次给予倍增税收镇级留成部分80%、60%、40%、30%、20%的奖励。
 
  此外,《实施意见》设立工业总产值2亿、5亿、10亿、20亿、30亿元共五个晋升突破级别,对首次晋升突破相应级别的企业给予10万、30万、50万、100万、150万元奖励。对首次纳入市“倍增计划”试点名单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
 
  同时,石排积极引导倍增试点企业推进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改造、信息化改造等项目,按照上级财政资助金额的1:0.2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万元。倍增试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入设备的,按市财政贴息金额的20%给予配套支持。
 
  倍增试点企业首次获评市级“专精特新”、国家级“小巨人”称号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记者 甘劼伟)(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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