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桥沟两村民因未领到征地补偿款阻止施工被抓

跟踪   来源:市场信息报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5-09 10:26:44

  市场信息报讯【特邀记者 侯勇 实习记者 李雅云】2011年,公安部党委特别制定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然而,职能部门联合公安民警强征地现象近期又发生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桥沟镇刘万家沟村,征地过程和以往如出一辙。征地是否符合程序无人知晓,但结局是:村民因未领到补偿款阻止施工时被羁押。

\

  现场视频截图

  乡政府携数百民警助开发商强施工

  2013年6月征地伊始,延安市土地统征管理办公室、桥沟镇政府、刘万家沟村村委会协商并签署了土地征收协议。由于村民意见分歧较大,协议由三委会代表签署。后在施工时,被不满征地补偿条件的村民多次阻拦。

  据在场的多位村民回忆,2014年4月24日,数百名民警和工作人员开着警车和救护车来到征地现场,欲强行施工。由于场面混乱,纠缠中致刘万家沟村80岁的蔡某等3人被送往医院。

  在刘万家沟村被征地现场,记者看到以倒班形式阻拦施工的村民正在吃午饭。村民称,地是2013年6月征的,施工时被他们阻拦了下来。“我们曾找过很多部门都被推诿,这209亩地的征收事宜我们并不知情,是村长和书记私下与延安市统征办签订征地协议的”。

\

  村民不满征地补偿条件阻拦施工被羁押

  80岁的当事人蔡某告诉记者,他被送到医院后,没有任何医护人员照管,2天没吃没喝,小便失禁。蔡某的老伴告诉记者,蔡某被送到医院后,儿子蔡永林夫妇2人在医院探望时被桥沟镇派出所民警带走关押在延安市看守所至今。

  桥沟镇派出所所长冯虎证实,蔡永林夫妇的确是被他们所的民警带走送至延安市看守所关押的。“抓捕原因我也不清楚,是市公安局下的命令,我们只是配合工作”。冯所长还称,蔡永林的妻子张某曾在2013年手持煤气罐要挟前去征地的政府工作人员。

  “手持煤气罐要挟确有此事,但那是2013年征地拆迁不满赔偿时发生的,不是今年发生的,要抓当时怎么没有抓”多位村民质疑到。

  被征土地款项分配问题各职能部门“打太极”

  刘万家沟村村长高海涛在电话中对村民征地未公开的说法坚决否认,并告诉记者,被征地总共209亩,2013年6月份和市统征办签了征地协议,1000多万元的征地款并未领取,依旧放在统征办。“这笔钱,村委会打算给村民买商铺用”。村支书常根明也证实村上没有要1000多万元的征地款。

  桥沟镇政府书记张博称,刘万家沟村的200多亩地是延安市政府征的,桥沟镇政府只是配合工作。“征地款项我们不清楚,要去市统征办了解”。

  宝塔区政府副区长高晶一再强调地是市政府统一征的,区上没有参与。

  延安市统征办主任郭斌在谈到征地用途时坚称刘万家沟村被征地将作为纯商业住宅出售。郭主任表示,刘万家沟村的问题是根深蒂固的,村民阻拦施工,是因为他们不满意异地安置,所以补偿款下拨到乡镇后没人领。“几个部门开会决定还将抓几个挑事者,不抓几个这个村不太平”。但在郭主任提供的资料上记者看到,此次征地建设项目为富力半岛经济适用房小区,征收面积209.22亩,补偿费用12734200元人民币。

  质疑:既然是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统一规划征地,公开、透明又有何妨?这次征地的用途到底是什么?针对该事件存在的诸多疑问,本报将继续关注。

  新闻链接:

  《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在征收、出让,使用权人在受让、使用土地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公开、透明。要求政府应当向全体被征地村民书面公开征收的依据、目的、补偿标准、补偿数额等事项,并与全体村民一一签订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书,同时保证按时、按量补偿到位,否则,不能征收。2、协议、有偿。要求土地使用人必须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并按法律规定的标准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否则,无权使用该土地。3、合法、有据。要求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并在协议期限内按照法定用途使用土地,现行的《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第八条第一项也明确提出“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村民;对拟征地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确认;被征地农村村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