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越狱哥李永军内幕重重,相关调查何时启动

跟踪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5-14 10:01:28

  原标题:山西越狱哥李永军内幕重重,相关调查何时启动近日,越狱哥李永军事件再次被聚焦,在社会上掀起高度反响,深度引发网友们对其从无期徒刑到无罪释放的强烈质疑。群众渴望真相的呼声不绝于耳,笔者将“越狱哥”李永军事件进行梳理,帮助大家了解隐藏在背后的秘密。

  诈骗亿元证据确凿却不能被批捕,哥哥花重金构筑关系网为其脱罪2008年,李永军主导的亿元诈骗合同败露,受害者们陆续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认为嫌疑人李永军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谁料,就在准备执行逮捕李永军的关键时刻,却突然接到了阳泉市人民检察院的通知,要求不批捕李永军,并通过非正常程序将案卷调走。后据内幕消息,李永军案发时,其哥哥李建军就投入重金构筑司法关系网,有时任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仲马、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建国等。这些手握司法大全的领导们在收了李建军的“意思”后,一直要求不批捕李永军。直至2008年10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的关注下,李永军才被依法批捕入监。一时间,老百姓对李永军强大的金钱公关能力和幕后保护伞深感震惊和恐惧。

  入狱两年后无期变无罪,千万赃款洗脱罪名

  2009年,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永军犯合同诈骗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万元,至此李永军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好景不长,在李永军入狱期间,其家属通过一些渠道认识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张继荣,打通了李永军从无期徒刑变无罪的康庄大道。据悉,张继荣指使省高院刑二厅法官郭宁,把公安追赃冻结和忻州中院又续冻的1300万赃款,在没有通知受害人的情况下擅自转移、解封,允许李永军使用了600万左右;其次,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厅庭长李双庆,在明知还有其他法院轮候查封冻结李永军建设银行〔股吧 行情〕某账户700万元赃款情况下,将这700万先以保证金名义划拨至法院账户,再退给李永军个人。这是明显用司法手段帮李永军转移赃款,严重侵犯了受害者的权利;最后,李永军等人借助上诉的机会,由张继荣等人一手操控了审判结果,撤销了对李永军的起诉,并对其做了无罪释放处理。短短两年内,从无期徒刑变无罪释放的处理结果,令人瞠目结舌、大跌眼镜。作为法律守护与执行者,却公然知法犯法、藐视法律法规帮李永军脱罪的行为,实在令人发指!

  受害者身陷囹圄,被强加罪名和刑期皆因“缘分”

  李永军案的众多受害者和报案者里,王红玉是其中之一。2010年王红玉因另一案件身陷囹圄,在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据了解,一审法院通过开庭审理后,认为王红玉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在没有案卷的情况下,却书面通知要求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红玉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王红玉在上诉后,省法院刑二庭又违背常理,在没有调查、没有开庭的情况下维持了十年判决,直接剥夺了王红玉的上诉权。这样,中国的两审制被某些法官改成了“一审制”。

  而这蹊跷事件的背后,原来是一种“缘分”。据举报者称:强加王红玉刑期、剥夺王红玉上诉权和无罪释放李永军的主办法官都是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郭宁,而刑二庭的庭长“凑巧”是张继荣,让人惊呼现实是多么的巧合。至于里面的秘密,也只有相关部门深入调查才能水落石出。

  群众质疑声不断加大,主管部门何时启动调查

  据悉,社会上对张继荣等人的质疑声不绝于耳,实名举报、媒体报道层出不穷,但李永军和相关官员依然坐怀不乱,以沉默抵挡外界所有质疑。最重要的是上级主管部门迟迟不行动,无法给公众一个满意答复。跌宕起伏的情节,惊心动魄的故事,越狱哥李永军案中案精彩度堪比好莱坞大片。但作为媒体人,我们想看的不是热闹,而是一份公道。在此,我们再次呼吁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够对李永军系列案彻查,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原链接:http://sy.xfrb.com.cn/newsf/2014/05/13/1399947035666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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