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考试有关事项:
在我省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我省报名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必须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和《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及司法部公告规定要求。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流程,考点考场安排、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获取方式等事项,与内地报名人员相同。
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国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福建省厦门市或我省深圳市报名考试。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人员,可以联系厦门市司法局(电话:(86)-592-3759062)或深圳市司法局报名处(电话:(86)-755-83053807 83053883)协助办理,还可以通过受委托的台湾岛内社团法人机构协助办理。